《阳泉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草案)》已于20251231日经阳泉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次会议初次审议,为了贯彻民主立法原则,提高立法质量,现将《阳泉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草案)》全文公布,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起止时间:2026年5月11日至6月10日。

二、提出意见的方式:

1.信函方式。将书面意见寄至阳泉市南大街19号阳泉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邮政编码:045000),并请在信封上注明“《阳泉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草案)》征求意见”。

2.电邮方式。将意见建议发至yqrdfzw@163.com。

特此公告。

     阳泉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26年5月11日

    附件:阳泉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