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法治引领保障作用 在护航市域社会治理上取得新成效

——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2025年工作综述之二

  从守护绿水青山到推动产业发展,从提升城市影响力到服务民生保障,市人大常委会坚持“小切口”立法,始终以地方特色为笔、以法治为墨,始终以精准之策、担当之举,书写着“良法促发展保善治”的生动篇章。

  2025年,市人大常委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紧扣市委十三届九次全会、十次全会部署的重点工作,紧扣法治阳泉建设目标,按照全年立法计划安排,坚持在地方立法、法规修订及备案审查3个方面协同发力,为推动地方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法治保障。全年制定地方性法规3件、修改1件。

  一部部与改革发展同步的法规,一场场满载民意的座谈,一项项充满阳泉辨识度的立法成果,正是市人大常委会紧跟重大部署、紧扣阳泉特色、紧抓立法质效的生动写照,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注入了强劲的法治动能。

  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全面领导。始终坚定不移把党的领导全面、系统、整体地落实到立法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围绕市委中心工作谋划和推进地方立法,从法规制度上保证党委部署得到全面贯彻和有效实施。2025年,市人大常委会就立法计划及重要立法项目向市委请示报告,严格按照市委意见做好相关工作,法规草案成熟后及时报市委审查,确保立法工作正确政治方向。

  如何更好适应新时代、担当新使命、实现新作为?如何有序有效发挥法制委员会职能作用?这是市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以来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一直思考的问题。“要对标市委,认真开展‘转作风、提标准、强效能’专项行动和‘规范化建设年’活动,健全提升工作质效的制度和流程,完善同向发力、同题共答的机制和措施,不断提升常委会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水平。”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王琳玉在部署2025年工作时要求。

  以开展“转作风、提标准、强效能”专项行动和“规范化建设年”活动为契机,以回应群众的立法关切为出发点,市人大常委会把立善法、立管用的法、立群众满意的法作为根本目标,对标一流、锐意进取、主动作为,紧密联系法制委员会工作实际,制定出台了《阳泉市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议事规则》,进一步明确岗位职责,规范议事程序,提高工作质效,进一步夯实地方立法工作体现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基础,进一步彰显以忠诚为引领、以实干为导向、以创新为突破的立法担当。

  瞄准重点开展地方立法。如何助力一座城市拥有活力、保持活力?市人大常委会将近年来市委提出的、实践证明的、群众认可的先进理念和成功经验以法规形式加以巩固,为城市发展提供坚强法治保障。健全完善“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紧扣市委部署、群众期盼和发展急需,扎实推进年度立法工作。始终做到市委工作重心在哪里,立法工作就跟进到哪里、立法重点就聚焦到哪里、立法力量就汇聚到哪里。制定了《阳泉市野外用火管理规定》,进一步规范野外用火行为,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更好守护绿水青山。制定了《阳泉市富硒农业发展促进条例》,为“硒”立法,依法兴“硒”,助力阳泉富硒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走上法治之路。聚焦提升阳泉城市文化软实力和影响力,持续推进《阳泉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的调研、论证、审议工作,为后续高质量制定法规做好准备。

  多渠道巩固立法民意基础。一部地方性法规的出台,凝聚着各方的智慧与付出。为了使每一项立法工作反映人民意志、得到人民拥护,市人大常委会坚持把全过程人民民主贯穿立法工作始终,每件法规的立项、起草、审议、修改等各个环节,都通过召开立法座谈会、论证会,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建议,注重发挥立法联系点、立法咨询专家的作用,深入基层听取群众意见,每件法规草案都在《阳泉日报》、阳泉人大网站上刊登,公开征求意见,对提出的意见建议认真研究、积极采纳。全年通过召开座谈会、立法协商会等方式,累计邀请各级人大代表共98人参加立法调研论证,收集意见建议245条,使立法充分吸纳人民建议、反映人民期盼、体现人民意愿,切实做到“人民有所呼,立法有所应”。

  围绕中心推动法规实施。根据市委、市政府工作重点和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综合采用多种方式,切实提升法律法规实施质效。及时启动《阳泉市城市供水和节约用水条例》修改工作。对9部地方性法规12项配套办法的制定持续跟进督办。组织开展了《阳泉市红色文化资源保护传承条例》的立法后评估工作,全面检视法规实施效果,推动地方性法规修改完善。组织开展了大气污染防治“一法两条例”和水污染防治“一法一条例”的执法调研,开展了《阳泉市物业管理条例》贯彻实施情况执法检查、《阳泉市农村自建房屋质量管理办法》执法调研。受省人大委托开展固废污染防治“一法一条例”执法调研,促进相关法律法规在我市贯彻实施。

  与时俱进维护法治统一。市人大常委会统筹“立改废”、把握“时度效”,将对滞后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地方性法规进行集中清理,作为年度工作的重头戏,该修的及时修,该废的坚决废。为有效衔接新修改的上位法,对《阳泉市城市供水和节约用水条例》进行了修订。按照“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的原则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按照全国人大和省人大要求,对我市现行19件地方性法规、6件决议决定进行了审查清理,适应了改革需要,回应了群众期盼,彰显了法治力量。创新推行与市委的联合审查机制,对《平定县促进物业行业高质量发展“1425”行动方案》等文件进行联合审查,有效提升了审查质效。

  治国有常,而利民为本。新的一年,市人大常委会将紧紧围绕市委中心工作谋划和推进立法工作,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扎扎实实做好地方立法工作,充分发挥立法对高质量发展的引领、推动和保障作用,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阳泉实践贡献智慧与力量。(王海平 薄红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