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泉市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防治条例(草案)》已于2024822日经阳泉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次会议初次审议,为了贯彻民主立法原则,提高立法质量,现将《阳泉市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防治条例(草案)》全文公布,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起止时间:202497日至107日。

二、提出意见的方式:

1.信函方式。将书面意见寄至阳泉市南大街19号阳泉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邮政编码:045000),并请在信封上注明“《阳泉市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防治条例(草案)》征求意见

2.电邮方式。将意见建议yqrdfzw@163.com

特此公告。

     阳泉市人大常委会办公

     202496日   

    附件:阳泉市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防治条例(征求意见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