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泉市负责的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第56项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按照《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关于对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开展验收销号的通知》的要求,现将该项任务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任务
山西省在落实水资源刚性约束、加强水环境保护、推进水生态修复治理等方面还有一定差距。黄河流域共有62个县(区)地下水超载,其中38个在山西省。督察发现,山西省存在水资源科学配置滞后、刚性约束不足、重点领域节水不力等问题。
二、整改措施
(一)科学配置水资源。根据水利部和省水利厅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年度创建工作。对已达标的县(区)要加强监管,保持创建成果;对未开展创建的县(区),要根据省水利厅的安排及时开展创建工作。
(二)大力发展节水型农业。加快大中型灌区节水改造,到2022年,全市节水灌溉面积达到有效灌溉面积64%以上。
(三)加快节水型企业建设。在煤电、化工等高耗水行业开展节水型企业创建,提高企业用水效率。2022年创建3家节水型企业。
(四)全面推进节水型城市建设。持续推进老旧供水管网改造,全市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稳定控制在10%以内。深入开展公共领域节水,2022年年底前市建成区全部达到国家节水型城市标准。
(五)加强节水监管。以山西省“治水监管百日行动”为抓手,对全市主要用水单位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及时纠正不合理用水行为,提高用水效率。2022年60%市级机关、30%事业单位建成节水型单位。
三、整改完成情况
(一)科学配置水资源。按照水利部和省水利厅的统一部署,阳泉市积极开展县域节水型社会创建工作。平定县、盂县、郊区和城区均达到了水利部县域节水型社会建设标准。
(二)大力发展节水型农业。加快大中型灌区节水改造,到2022年,阳泉市节水灌溉面积达到有效灌溉面积80.1%。
(三)加快节水型企业建设。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全市节水型企业建设工作的通知》,在煤电、化工等高耗水行业开展节水型企业创建,经相关部门和专家评审,命名8家企业为市级节水型企业。
(四)全面推进节水型城市建设。持续推进老旧供水管网改造,2022年共改造17.1公里。2021年,阳泉市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为8.58%。
(五)加强节水监管。以阳泉市“2022年度治水监管百日行动”节约用水监管工作为抓手,对阳泉市主要用水单位开展全面检查,纠正不合理用水行为。命名45个市级党政群机关(占比67%)和64个市级事业单位(占比32%)为节水型单位。
如果对该任务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3年9月8日至2023年9月17日,共10天)向市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
联 系 人:任义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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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