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是人才发展的最大红利。坚持人才优先,下放权限、降低门槛、放开空间,激发人才创新创业活力,是《阳泉市人才激励二十条(试行)》的一个重要着力点。

  近日,经市委人才工作领导组审定,市委常委会研究,我市出台了《阳泉市人才激励二十条(试行)》(以下简称《人才二十条》),进一步推动人才工作体制机制改革和创新,重点围绕为用人单位放权、为人才松绑鼓劲、营造最优人才生态环境等方面改革创新画出了脉络清晰、操作有序的“施工图”。这些改革措施有哪些具体内容?如何操作落实?带着这些问题,记者专访了市委组织部有关负责人。

  1、问:《人才二十条》出台的背景和目的是什么?

  答: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强调,要“聚天下英才而用之,加快建设人才强国”。省委、省政府也就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并启动了“三晋英才”支持计划。市委书记关建勋在市委十二届五次全体会议中指出,要以人才为第一资源,实现人才对接,把阳泉放在更大的坐标上、更广的领域中,融入全球、全国、全省发展大势。这些具体要求,都为我市做好新时代人才工作指出了更高的标准。

  不拒众流,方为江海。近年来,我市“聚力六大突破,实现转型崛起”的战鼓已经擂响,阳泉比以往任何时期都更加渴求人才。为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打好新时代“人才争夺战”,我市研究制定了《人才二十条》,以更加灵活的政策参与人才竞争,实现“聚人才、聚人口、聚人气”,发挥人才是第一资源的重要作用,在区域竞争中赢得机遇,把握主动。

  2、问:《人才二十条》有什么主要特点?

  答:《人才二十条》的出台,是我市人才工作的一项重要举措。主要有三个特点。一是突出待遇留人,政策红利更大。在人才引进方面,强化了高学历、高技能人才的资助力度,提高了我市人才政策的竞争性。为我市引进高层次人才提供人才公寓、发放租房和购房补贴;对我市引进的高学历人才发放薪酬补贴;为引进人才在家属安置、工作待遇等方面给予优待。二是突出精准高效,政策落地更实。文件紧密结合阳泉实际,同时借鉴学习外地政策亮点和我市近几年已出台的政策。内容简单明了,每条政策办理的资格条件、补助金额等内容,都用简洁通俗的语言进行说明,便于人才一目了然对照并享受相应政策。三是突出继承创新,政策体系更优。文件全面衔接近年来阳泉市委关于人才工作的要求,原有的一些有效经验做法都继续坚持。文件积极探索创新,聚焦政策引才、产业聚才、环境留才,惠及高校毕业生、技能型人才、创新创业人才等各类人才,覆盖面广、含金量高,确保人才引得来、留得住、用得好。

  3、问:《人才二十条》在人才落户、购房、租房等方面提供什么便利?

  答:取消外来人口落户限制。到我市创业、工作、服务的各类人员,凭户口簿、身份证、居住证,即可在我市办理落户手续。世界排名前200名的一流大学(不含境内)和国内“双一流”高校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生到我市工作,且自愿承诺服务不少于5年的,在我市购买首套住房市财政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5万元购房补贴。一本院校毕业生到我市工作,可申请入住市级人才公寓或享受租房补助,补助标准分别为博士研究生3000元/月,硕士研究生1500元/月,一本毕业生700元/月,发放期限为5年。

  4、问:《人才二十条》在调动全社会引才聚才积极性上有什么创新举措?

  答:为更好地吸引人才、聚集人才、留住人才,《人才二十条》专门出台了多项奖励办法。对我市转型崛起急需紧缺的高层次人才,将采取“一人一策”“一事一议”方式引进,高层次人才在引进后,将享受收益灵活分配、随迁家属安置、医疗待遇保障等政策;在我市实际开展应用科学研究或产业对接、项目合作、技术攻关、科研成果转化的高层次人才及其团队,经评审认定后,一次性奖励100-200万元。实施“周末专家(团队)”计划,鼓励用人单位利用周末或其他时间柔性引进行业知名的专家学者进行技术咨询或授课;同时市委、市政府将建立不同领域的决策咨询专家团队,纳入“周末专家(团队)”计划的专家学者,由市财政按照省级、国家级标准每年发放5-10万元津补贴。对高学历人才给予激励政策,世界排名前200名的一流大学(不含境内)和国内“双一流”高校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生到我市工作,且自愿承诺服务不少于5年的,由市财政每月分别给予5000元、3000元、1500元生活补助,发放期限为5年。从事项目研发、技术革新的,由市科技奖励扶持资金一次性给予5—10万元的科研项目经费。

  5、问:《人才二十条》在事业单位人才体制机制改革方面推出了哪些举措?

  答:事业单位是专业技术人才集中地,以往因受到编制、身份、职数、岗位设置等制约,事业单位存在人才引不进、留不住的现象,抑制了专业技术人才创新创业活力。此次《人才二十条》从允许事业单位自主招聘、兼职创收、离岗创业等方面着手,切实优化人事管理职能,进一步激发人才创新创业活力。例如,下放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权限,事业单位编制空缺,可在经相关单位审批后,自行组织实施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对急需紧缺的专业岗位,一本院校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的毕业生,经考核考察合格后即可聘用;全市各级各类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如果属于急需人才并符合相关条件的话,可进行横向、逆向流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履行岗位职责、完成本职工作的前提下,经相关单位批准后,可以到企业兼职;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在阳泉创办企业或到企业开展科技成果转化,可享受三年离岗创业优惠政策;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可根据人才的专业经历、技术贡献等,比照本单位专业技术职务等次予以聘任;职务岗位已满的,可特设岗位聘任等等。

  6、问:《人才二十条》在吸引阳泉籍在外人才回乡创业方面有哪些举措?

  答:一直以来,我们都对阳泉籍在外人才回阳泉参与家乡建设这项工作十分重视。我们鼓励引导阳泉籍在外人才回乡创业创新,支持人才、项目、资金回流,积极发展总部经济。及时主动宣传推介阳泉发展及最新招商引才政策,定期发布对外人才供求信息和产业项目信息,强化人才项目承接,全力推进“迎老乡回故乡建家乡”。在享受人才项目配套引进政策的基础上,各承接部门或县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可在企业登记、税收、土地、贷款等方面提供一对一服务。如果是阳泉籍在外的公职人员(即通过参加公务员及事业单位录用考试,被我市以外其他地区党政机关、人大政协、群团组织、事业单位正式录用的人员),已过试用期和服务年限的,45周岁以下,本人及配偶如有意愿来阳泉工作并征得原单位同意,可按照“平行对口”原则在我市安置,对口单位如无空编可在全市范围调剂安置,其子女可在市内自由选择中小学校就读。

  7、问:《人才二十条》在本地人才发展和培养上有什么措施?

  答:我们在人才的发展和培养方面主要有两项措施。一个是加大推优表彰力度,加强“六支人才”队伍建设,定期组织各类人才开展业务培训和国情研修;加大“三晋英才”评选表彰力度,完善调整退出机制,逐步树立“竞争、择优”的选才导向;加大推送本地人才进入省级、国家级人才项目力度,入选人才在评优评先、职称评审等方面优先,并在“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五一劳动奖”等方面优先推荐。另一个是多举措助力人才锻炼成长,在全市各行各业倡导工匠精神,每年认定一批“首席工匠”,每人给予1万元奖励。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建立技能大师工作室,对认定的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每个给予10万元资助。定期组织我市各类人才赴基层一线,开展技术辅导、产业帮扶、挂职锻炼等,让人才在基层一线发挥作用和锻炼成长。积极鼓励和支持我市高校、中技中职学校与北京、天津、太原、石家庄等周边地区的高校对接,探索联合培养模式,订单式培养我市产业转型急需的技能型、实用型高素质人才。

  8、问:市委组织部将如何推进落实好《人才二十条》?

  答:这次出台的《人才二十条》,靶向明确、施策精准、突破点多、含金量高,必将为我市加快人才集聚发挥强大的引领和推动作用。我们要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推进,确保这些政策真正落到实处。近期,市委组织部将会同各相关责任单位,尽快出台配套办法,共同做好政策的宣传解读工作,便于各单位、企业和人才用好用足人才政策。今后,我们将进一步提高人才服务水平,突出人文关怀,多渠道协助解决人才在配偶工作调动、子女就学等方面遇到的困难。大力选树青年人才在阳泉就业创业典型。组织开展多种形式、多种场景的系列活动和服务,促进人才、项目对接落地。

  政策的实施需要上下同心,通过《人才二十条》的全面有效施行,我们期待阳泉的“吸引力”不断增强,努力成为人才汇聚之地;我们期待人才的“获得感”不断提升,用事业激发创新创业的勇气;我们期待发展环境不断优化,营造识才爱才敬才用才的良好环境;我们期待人才活力充分迸发,各类人才各得其所、尽展其长,为阳泉“聚力六大突破,实现转型崛起”提供强大支撑。(本报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