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7.59年底以前参加工作老工人退休后子女招工、 符合农转非条件工 人子女招工、煤矿采掘农民轮换工转招城镇合同制工人、 因工死亡、 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工人子女招工的审批 |
|
办事程序:1.单位申报2.依据国发[1986]77号、晋劳配字[1991]129号、晋政发[1986]77号、 劳力字[1991]15号文要求审核3.局办会议研究决定 |
|
申报材料:1.本人档案2.子女证明3.户口复制件4.老工人退休表5.子女更新表 |
|
承诺时限:30日 |
|
收费标准:工本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