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省、市投资的农业、林业、水利、水产、气象、畜牧、农机、农业产业化
项目的可行性报告(或项目实施方案)审批
许可依据:
省委、省政府晋发[1997]44号
办事程序:
受理、审核、考察论证、审批
申报材料:
申请和有资格单位编制的可行性报告(或项目实施方案)
承诺时限:
14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不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