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建设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的审批、审核
许可依据:
省政府晋政发[2000]40号
办事程序:
受理、审核、考察论证、审批
申报材料:
申请和有资格单位编制的项目建议书、可研报告和初步设计.
承诺时限:
项目建议书:14个工作日;可研报告:20个工作日;初步设计:20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不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