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墙体材料使用保证金 |
| 许可依据:省政府政办发[2003]15号《关于印发山西省新型墙材专项基金征收和使用管理细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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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程序:1、建设单位领取施工许可证前,办理使用新型墙体材料保证金 2、享受经济适用性住房优惠政策的建设单位领取施工许可证前 3、属于省政府令规定的免交新型墙体材料保证金的建设单位领取施工许可证前 4、已交纳使用新型墙体材料保证金的建设单位、土建工程竣工墙体抹灰前,申请返退保证金 |
| 申报材料:1、批准立项的文件 2、向市建设局申领施工许可证的有关证书 3、经济适用住房审核材料 4、缴纳使用新型墙体材料保证金专用票据第5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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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时限:即办 |
| 收费标准:每平方米8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