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

    许可依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办事程序:包括申请、受理、审批、发证等以下基本程序:1.申请:需要取得检验检测人员的申请人向许可实施机关提交材料;2.受理:许可实施机关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同意受理的将在申请表上签署意见,不同意受理的向申请人出具不予受理决定书;3.审批、发证:许可实施机关经过审查,履行审批程序,符合条件的颁发《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证、胸卡各一份);不符合条件的,向申请人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具体的程序参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等安全技术规范。
    申报材料:本人身份证(并提供复印件一份);学历证明(并提供复印件一份);医疗卫生机构的体检证明;申请表;组织考核机构出具的考试成绩单。
    承诺时限:(1)考核组织机构接到申请人报名考试登记表(或申请书)后,应当在30个工作日内告知申请人是否可以安排考试,其告知的时间应该满足申请人能够参加考试。(2)考核工作结束后30个工作日内,考核组织机构应当将考核成绩单送交申请人,并通知许可实施机关。(3)许可实施机关应当5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4)许可实施机关应当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手续,在10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颁发相关人员证件或不许可通知。
    收费依据:按照国家、地方有关规定执行。
    收费标准:按照国家、地方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