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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住房土地登记 |
| 许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九条、第十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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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程序:1、申报;2、地籍调查;3、权属审核;4、注册登记;5、颁发换发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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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材料:1、土地登记申请书;2、法人身份证明;3、土地权属来源证明;4、地上附着物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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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时限:自收到资料齐全之日起7日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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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依据:国发[1998]34号国土籍字[1990]9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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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工本费:5元(简装)10元(精装)土地登记费:13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