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距离永久性测量标志400米范围内新建大功率无线电射源的批准 |
| 许可依据:《山西省测量标志管规定》第21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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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程序:1、申报;2、审核;3、批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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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材料:1、相关单位提出申请,保选址定点检测结论;2、主管部门实地考察;3、主管部门5个工作日决定是否受理,审批后填写《山西省距离永久性测量标志400米范围内新建大功率无线电发射源审批表》,并通知申请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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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时限:20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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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不收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