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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爆破项目审批、审核 |
| 许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 |
| 办事程序:申请、审批 |
| 申报材料:A级拆除爆破、A、B级大爆破经市、县级公安机关审核后,由省厅审批;B、C级拆除爆破、C、D级大爆破、特种爆破以及国家和省重点建设项目中一次爆破方量1万方以上的土岩爆破工程项目,经县级公安机关审核后,由市级公安机关审批。1、提供爆破设计施工单位及人员实施工程爆破的资质;2、提供被拆除单位批准拆除文件、与被拆除工程四邻单位签订的协议;提供土岩爆破批准文件、实施土岩爆破工程的合同;3、填写《爆破工程设计审批表》、《安全设施审批表》;4、市公安局治安处会同相关部门现场勘查、论证后,符合安全条件的,批准实施。 |
| 承诺时限:5个工作日上报省厅或办结 |
| 收费依据: |
| 收费标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