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各部门、大中型企业、事业单位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

     许可依据:《山西省防震减灾条例》第34条
    办事程序:1、申请,领取“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审批申请表”;2、受理;3、审查;4、决定
    申报材料:1.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审批申请表;2.本部门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10份; 3.本部门三定方案。
    承诺时限:20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不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