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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泉市文化场所和文化活动突发事件
应急预案
一、 总则
1、编制目的
为有效预防和及时控制公共文化场所和文化活动中发生的突发事件,迅速采取正确和有效措施,妥善处置突发事件,最大限度地减少其危害和影响,制定本预案。
2、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阳泉市各级文化行政主管部门管理的公共文化场所和在公共文化场所举办或经文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的文化活动中突发事件的预防、预警、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等工作。
本预案所指的公共文化场所,是各级文化行政主管部门管理的,向公众开放的图书馆、博物馆、纪念馆、展览馆、美术馆、文化馆(站)、陈列室、文化广场等建筑物,以及歌舞娱乐场所、网吧、录像厅、剧院(场)、音乐厅、影院等场所。
本预案所指的文化活动,是在本预案所指的公共文化场所举办或经文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的规模较大的群众性文化活动、演出活动、展览活动和文化娱乐活动。
本预案所指的公共文化场所和文化活动中的突发事件包括:地震等自然灾害;火灾、建筑物坍塌,大量有毒、有害气体泄漏,拥挤踩踏等事故灾难;爆炸、恐怖袭击等重大刑事、治安案件。
3、工作原则
(1)
预防为主。加大宣传普及公共文化场所和文化活动安全知识的力度,提高公众自我防护意识。细致排查公共文化场所和文化活动中各类突发事件的隐患,采取有效的预防和控制措施,减少突发事件发生的机率。
(2)
依法管理。公共文化场所和文化活动突发事件预防、控制的管理及应急处置工作,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3)
属地负责。按照分级负责的行政管理体制和条块结合的文化管理体制,处置公共文化场所和文化活动突发事件实行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属地管理。各级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发生的公共文化场所和文化活动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负总责;当地文化行政主管部门配合政府处置公共文化场所和文化活动突发事件。
(4)
快速反应。各文化行政主管部门、各类公共文化场所和文化活动主办单位要建立预警和处置快速反应机制,在突发事件发生时,立即进入应急状态,启动各级预案,在当地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果断采取措施。
二、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1、应急指挥部及其职能
应急指挥部是公共化场所和文化活动突发事件发生后及时成立的、负责事件处置的决策领导机构。
阳泉市文化新闻出版局成立应急指挥部,总指挥由局长周建新担任,副总指挥由副局长安晓光担任,指挥部成员由马宏凯、刘建民、李国建、胡云锦担任。
应急指挥部的主要职责是:
(1)组织、指挥、协调本系统各有关部门参与应急响应行动,下达应急处置任务。
(2)制定有关突发事件信息发布工作原则,决定或与有关方面共同研究信息发布时间和方式。
(3)加强与市委、市政府以及省文化厅的联系,及时报告事件情况和信息,并随时与有关部门加强沟通。
(4)研究解决突发事件中的相关问题。
三、预防和预警机制
1、预防和预警信息
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要求,各级各类公共文化场所和文化活动主办单位应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思想准备和组织准备,加强管理监测,注意日常信息的收集与传报,对可能发生的涉及公共安全的预警信息进行全面评估和预测,制定有效的监督管理责任和预防应急控制措施。
2、预防预警行动
(1)各级文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建立必要的预警和快速反映机制,对各类公共文化场所和文化活动加强事前的监督检查。定期演练各种应急预案、磨合、协调运行机制,救援力量应随时处于待命状态。
(2)各级各类公共文化场所拟订必要的日常安全保卫工作方案、安全责任制度。强化日常人力、物力、财力储备,增强应急处理能力。
(3)大型文化活动的主办单位必须在举办文化活动之前制定相应的安全保卫工作方案和应急制度,报当地公安部门备案。
(4)各级公安机关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负责对文化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进行安全检查,并负责当地公共文化场所和文化活动的治安管理工作。
(5)大型文化活动的主办单位和场地出租单位共同负责落实安全保卫工作方案和安全保卫责任制度;负责事前安全保卫工作宣传教育,增强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负责协助公安机关对活动场所进行安全检查;负责采取必要措施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6)大型文化活动的主办单位必须在举办文化活动之前联系当地卫生主管部门,指定医疗卫生保障方案,落实具体措施,保障活动期间人员的健康和生命安全。
四、实施应急处置
(1)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接到突发事件的报告后,根据事件性质和严重程度提出是否启动应急预案的建议,并根据总指挥的指令组织力量紧急处置,并按级报告突发事件情况。当自身力量有限,不足以解决问题或平息事态,及时建议总指挥请求上级或友邻(部队)单位紧急求援。
(2)市文化新闻出版系统全体人员要主动参与应急救援工作,服从命令,听从指挥,临危不惧,千方百计地减少突发事件所造成的危害和损失。
(3)市文化新闻出版系统全体人员要积极配合其他部门处理突发事件:当地震、台风、雷电、洪水等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发生时,要积极配合市防汛办、防台办等部门,加强值班制度,密切监视天气的发展变化,必要时组织人员和财物的转移,确保安全。
五、后期处理
1、各级文化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应协助开展突发事件伤亡群众的救治和善后处理,协助处理好突发事件的经济补偿,协助组织对突发事件的社会救助和灾后重建工作。
2、事件处理结束后,各有关单位要认真进行总结,表彰奖励有功人员,追究处理渎职人员,全面完整上报事件报告。
3、根据事件暴露出来的有关问题,进一步修改完善应急预案、处置方案和防范措施,提出修改或补充相关法律法规的意见。
六、应急保障
1、信息保障
建立、健全并落实突发事件收集、传递、处理、报送各个环节的工作制度,完善各单位、各部门已有的信息传输渠道,保持信息报送设施性能完好,并配备必要应急设备设施和技术力量,确保信息报送渠道的安全畅通。
2、物资保障
各地建立公共文化场所和文化活动突发事件救援物资储备制度,储备足够的突发事件应急物资。储备物资应放在交通便利、贮运安全的区域。
3、人员保障
各县市区文化系统应组建公共文化场所和文化活动突发事件的应急队伍,根据突发事件的具体情况,在应急指挥部门的统一指挥下,开展应急救援和处理工作。
本预案由阳泉市文化新闻出版局制定并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二○○七年十月三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