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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市场科(新闻出版科)主要工作职责
一、认真宣传、贯彻、执行国家、省关于文化市场、新闻出版、图书、报刊、印刷业的法规、规章;
二、根据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管理全市文化市场,新闻出版、发行工作。管理以商品形式进入流通领域的文化产品和文化娱乐经营活动;
三、调查研究文化市场、出版物市场态势,制定文化市场、出版物市场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
四、负责文化市场、出版物市场证照管理工作,按照管理范围和权限,对文化经营单位,出版物零售、出租、印刷、复制单位的设立、变更及其他有关事项进行审核、审批或备案;
五、指导文化市场、音像市场、出版物市场稽查工作;
六、管理、监督、检查文化经营,出版物零售、出租、印刷、复制经营单位的活动,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七、对全市各部门(单位)主办的报刊或内部资料性出版物核准、审读;
八、维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