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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泉市地方煤炭工业基本情况
阳泉具有丰富的煤炭资源,井田含煤面积1051平方公里,已探明地质储量104亿吨,其中地方煤矿井田面积约340平方公里。至2000年底,全市地方煤矿煤炭储量共计36.94亿吨,其中保有储量24.64亿吨,备用储量12.3亿吨,主要开采3#、6#、8#、9#、12#、15#煤层,主要煤种为无烟煤、贫煤,极少部分贫瘦煤。主要产品无烟煤属低灰、低硫、低挥发份、高发热量、高含碳量的优质无烟煤,在全国享有很高的信誉;贫煤属特低硫煤,煤层含硫只有0.5%左右,极具市场竞争力。
从地方煤矿技术装备看,经过多年的建设已初具规模,正规化开采及综合机械化采煤工艺从无到有,技术含量逐步提高。截止2000年底,县营以上地方国有煤矿有壁式工作面25个。其中:综采面2个,高档面4个,普采面1个,炮采面18个,正规化开采率达73.6%,采煤机械化程度达31.5%,综采11.83%,机械化掘进程度达16.16%,其中综掘2.47%,采区回采率达52.2%。乡镇煤矿正规化开采不多,采区回采率达36%。对乡镇小煤矿的建设,我市根据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下发的《小煤矿安全生产基本条件》,积极采取措施,要求在2003年6月底前回采工作面全部达到正规化壁式布采,使资源回收率得到有效地提高。 全市地方煤矿现有洗煤厂l0座,共中:已投入生产的洗煤厂8座,正在建设中的洗煤厂2座,总的洗选能力达到365万吨、入洗率占全市总产量的25%。全市开采15#煤的矿井,80%以上的煤矿上马和改造了筛选设施,基本实现了煤炭的多级筛选。 阳泉市煤炭工业局是阳泉市地方煤矿的行业主管部门,始建于1950年11月,原名阳泉市煤业管理局,后几经变更,1984年定名为阳泉市煤炭工业局,所辖盂县、平定县、郊区三个采煤县(区)和17个直属单位,其中:盂县、平定县是全国的重点采煤县,煤矿从业人员达5万余人。 2001年6月,阳泉市进行市级党政机关机构改革,阳泉市煤炭工业局改组为阳泉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阳泉市煤炭工业局),为正县级建制,是阳泉市人民政府主管安全工作的直属机构。 阳泉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主要职责是:综合管理全市安全生产工作,拟定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规程和安全技术标准,分析和预测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拟定全市安全生产工作规划,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权,协调质量技术监督等有关部门承担的专项安全监察、监督工作。负责全市各类伤亡事故的综合统计工作,公布安全生产信息,定期编报安全生产简报。负责组织、协调重特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受市政府委托对重特大事故的调查报告进行批复。指导、协调全市安全生产检测检验工作,组织实施对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进行检测检验、安全评价、安全培训、安全咨询等社会中介组织的资格认可工作,并负责监督检查。监督检查工矿商贸企业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和安全生产条件,有关设备材料及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管理工作。负责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以下简称“三同时”)的安全监督检查工作,监督检查工矿商贸企业职业危害的防治工作,监督检查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和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工作,组织对不具备安全生产基本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的查处工作,组织、指导、协调化学事故应急救援等工作。组织全市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全市安全生产监督人员、煤矿安全管理人员培训、考核及安全管理技术人员执业资格的管理工作,依法组织特种操作人员培训、考核工作和企业主要经营管理者的安全资格考核工作。拟定全市安全生产科研规划,组织指导安全生产重大科学技术研究和技术示范工程。开展安全生产方面的国际、省际和市际交流与合作。负责市安全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综合协调监督指导锅、溶、特、管、交通、防火、农机等职能部门负责的专项监察工作。承担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阳泉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阳泉市煤炭工业局)向下对口各县(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煤炭工业局)、市营非煤矿山、化工、机械、冶金、石油、燃气、电力、轻工、纺织、医药、烟草、建筑、建材、物资、贸易、粮油、供销、公路、铁路、交通、水利、邮电、农林、旅游、娱乐、教育等32个行业,并协调省营煤炭、民爆、质量技术、消防、农机等部门的安全监督监察工作。 阳泉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阳泉市煤炭工业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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