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泉市教育局公开向社会承诺

 局 长  赵平有

      为了进一步推动全市教育系统政风行风建设,规范学校办学行为,促进教育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阳泉市教育局向全市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郑重承诺:
    一、实行政务、校务公开公示制度。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和省、市有关规定,坚持实行教育政务与学校校务公开、公示制度,基建、财务、人事、收费、招生、评职、评先、评模等重要事项都要进行公开、公示,进一步增强办事透明度,规范各类教育行政与办学行为。
    二、加强师德建设,规范教育行为。全市广大教师要树立正确的教育观、价值观、质量观和荣辱观,形成良好的师德师风,在工作中坚持做到依法执教、热爱学生、严谨治学、爱岗敬业、廉洁从教、为人师表,坚决杜绝歧视、体罚学生的现象发生,以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规范的教育行为取信于人民群众。
   三、实行阳光招生,规范招生行为。认真、规范地做好各级各类招生考试工作,在招生录取过程中,始终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义务教育阶段招生严格执行就近、免试入学的规定,普通高中招生严格执行限人数、限分数、限钱数、限时间的"四限"政策。坚决杜绝各类舞弊行为的发生。
    四、实行阳光收费,规范收费行为。义务教育阶段坚决实行"一费制"的收费政策,非义务教育阶段坚决按国家和省定的有关标准收费,并做到收费项目、标准公开。坚决取消针对学生的一切代办项目收费,严禁以教谋私。
    五、实行行政不作为和过错追究制度。进一步健全内部工作制度与监督机制,建立投诉处理制度。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规定职责的工作人员,要按照《山西省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政过错责任追究暂行办法》进行责任追究。
     我们真诚欢迎全市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353-2293394,电子邮箱:gotoguohongqing@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