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泉市财政局公开向社会承诺

局 长  王振国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改进机关作风优化政务环境全面提高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的决定》,推动财政部门规范政务行为,创优理财环境,进一步增强广大财政干部的大局意识、责任意识、诚信意识、服务意识、效率意识,努力建设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财政机关,激发调动全体干部职工"共创发展、共建和谐"的工作热情,为打造中国鲁尔区、建设晋东明珠城,实现"富裕、文明、生态、诚信阳泉"的奋斗目标做出积极贡献,现郑重承诺如下:
   1、推进依法理财,优化收支结构,落实财经政策,严格执行预算,及时拨付资金。每个月的5至10日拨付款项;每月20日处理集中拨付期以外追加拨付的款项;遇救灾、救急和其他重大突发事项支出,随时办理拨付手续。
   2、推行政务公开,严格落实《行政许可法》,履行法定告知义务,各科室工作职责、办事程序、收费标准上墙公示,增强财政工作透明度。
   3、改进工作作风,提高行政效率,认真落实"内部文件传递办理情况督办制"和"办理结果限时答复制",五日内答复办理结果,不推诿扯皮,不拖延工作。
   4、规范服务行为,用语热情文明,不与服务对象发生争执。认真落实《首问责任制》,首问必答,首问必释。履行岗位职责,工作时间坚守岗位。积极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
   5、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规定职责的工作人员,要按照《山西省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政过错责任追究暂行办法》进行责任追究。
     热忱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服务对象对我局工作进行监督!
     服务监督举报电话:6669006、6669009、6669032。
     电子信箱:czjhfpy@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