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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 长 许建平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人民政府《关于改进机关作风优化政务环境提高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的决定》和省、市政府系统干部大会精神,切实转变作风、提高效率,更好地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煤炭行业管理职责,真正做到审批提速,服务提质。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煤炭工业局)向全社会郑重承诺:
一、完善政务公开制,优化审批程序。我局职责范围内所有的审批、许可事项,都将通过媒体向全社会公开审批的依据、条件、程序、时限及办理结果。同时,要进一步加强政务大厅窗口建设工作,增强透明度,便于企业、群众监督。并积极推行行政审批和许可的"窗口式"和"一站式"服务,简化、优化审批程序,切实提高工作效率,方便企业和群众办理审批手续。
二、落实限时办理制,提高办事效率。对煤炭生产许可证和地质报告的审核工作,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并上报省局;对煤矿安全基本条件评价工作,在20个工作日内办结并上报省局;对煤矿建设项目的立项、可研审查,符合条件的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上报;对45万吨/年以上的煤矿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审查,符合条件的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上报;对年产30万吨/年及以下的煤矿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审查,符合条件的在20个工作日内办理。;对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征求意见工作,在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对非煤矿山企业新、改、扩建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自受理之日起在10个工作日内审查完毕;对非煤矿山企业新、改、扩建项目竣工验收审查,自受理之日起在15个工作日内验收完毕;对非煤矿山企业许可,自初审受理之日起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和现场审核工作,并出具审核意见;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乙种许可证的审查发证工作,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办结;烟花爆竹销售许可证的审查发证工作,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办结;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征求意见工作,在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危险化学品单位设立和新、改、扩建项目的审批工作,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办结;对非煤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发证工作,在培训考核合格后,10个工作日内办结;对一般事故的调查,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对其他安监(煤炭)的审批事项,有明确办理时限规定的,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限办理,没有明确办理时限,我局将根据实施情况做出承诺时限,对有特殊情况需请示上级的,要向相对人做好解释工作。
三、实行首办责任制,提高服务质量。首位接办的工作人员要热情地接待前来办理和咨询有关审批事项的人员,能及时办结的要及时办结,对需要集体研究办结的重大审批事项,要按规定告知办结时间。对不属于本单位、本部门受理的事项,要告知承办单位和具体承办部门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我局所有面向社会办理的事项都要严格实行服务承诺制,制定清晰的服务说明,告知服务方式,公布服务信息,明确服务责任,承诺办结期限,并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
四、健全岗位责任制,完善绩效考核。要建立主体明确、层级清晰、具体量化的岗位责任制,将全局的职责和工作目标任务等分解到各个科室和各个岗位,
将每个公务员履行的职责具体化,做到职责分明、任务清楚、要求明确、便于考核。要改进公务员考核办法,
建立健全分类分级考核制度和以能力与业绩为导向的公务员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全面考核公务员的德、能、勤、绩、廉等五个方面,
突出量化考核的作用,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五、严格责任追究制,接受社会监督。对机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超出办理时限和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等行为,我局要坚决按照省、市《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政过错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和市委《关于进一步转变作风、狠抓落实的意见》,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和行政处罚。我局所有的审批事项以及工作作风都要接受社会的监督,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等赋予的权限和程序、履行职责、依法行政。对来自企业和群众的举报,做到有报必查、有查必果,受理举报的地点是:阳泉市德胜东街14号市安监局(煤炭工业局)办公楼212房间。
监督电话:0353-2022765、203374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