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泉市监察委员表态发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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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纪委副书记、监委主任 齐志华
市政府决定,在全市各级行政机关开展以改进机关作风、优化政务环境、提高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为主要内容的行政效能建设活动,是十分重要的决定,是从根本上提高执政能力的一项重大举措。行政监察机关作为政府行使监察职能的专门机关,在行政效能建设中担负着十分重要的工作职责和任务。市监委和各级纪检监察干部坚决拥护市政府作出的重要决定,一定带头响应市政府的号召,带头贯彻白市长、林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带头落实《阳泉市人民政府关于改进机关作风、优化政务环境、全面提高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的决定》和市政府转发的《山西省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政过错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充分认识改进机关作风、优化政务环境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全力以赴完成市政府部署的各项任务,以效能监察的实际成果取信于民。为此,我们将全力以赴做好以下工作: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在全市各级行政机关开展以改进机关作风、优化政务环境、提高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为主要内容的行政效能建设活动,是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实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本质所系,是贯彻实施《公务员法》和依法行政、提高行政效率的必然要求,也是实施“十一五规划”、扩大对外开放、加快科学发展、增强城市综合竞争力的现实需要。扩大对外开放,加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步伐,各级政府机关必须既要廉洁,又要高效,这就要求行政监察机关在加强廉政监察的同时,要进一步加大行政效能监察的力度,强化对行政执法权的监督,规范行政执法程序,促进依法行政,提高行政效能。开展行政效能监察是《行政监察法》赋予监察机关的一项重要职责,是改变机关作风,提高办事效率,建设廉洁、高效经济发展软环境的有效途径。各级行政监察机关要把效能建设列入监察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大行政效能监察工作力度,坚决治理行政管理、行政执法、行政服务工作中的突出问题。 市政府的决定,对行政效能监察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为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我们要把开展行政效能监察工作,作为保证和促进提高行政效率,优化发展经济环境的一项重要任务,抓好抓实,抓出成效,经市纪委监委决定,具体采取以下六项措施:一是坚持市纪委常委会和监委委员会的集体领导,确保完成好市政府赋予的各项工作任务;二是为加强领导明确一名副书记、监委主任和一名副书记、监委副主任,一名常委、监委委员专抓行政效能监察工作;三是设立专项办公室,专门承办行政效能监察的日常工作;四是按照省政府、市政府的要求,积极创造条件,设立一个专司这项工作的内设科室;五是设立行政效能投诉中心,利用新闻媒体和互联网拓宽投诉渠道,方便人民群众投诉;六是尽快建立健全投诉受理的机构和工作体系,建立健全有关制度,明确投诉受理的范围、受理的程序、办理的方式、程序和时限、办理结果告知等事项。
二、全面履行职责,强化监督检查 各级行政监察机关要认真贯彻白市长、林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围绕贯彻市政府《决定》和《暂行办法》,切实加强对各级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作风、管理和服务行为,以及影响行政效能的体制、机制方面的问题进行监督检查。要建立完善效能监察领导体制和工作机构,充分运用监察机关的监察权、调查权、处分权和建议权,围绕提高行政效能,旗帜鲜明、不折不扣地履行好以下职能:一是受理对影响行政效能的问题的投诉;二是对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政管理、行政执法和行政服务中的不作为、乱作为问题和行政过错行为进行检查或调查;三是根据检查、调查结果,对影响行政效能的问题和行为依法作出监察决定或监察建议;四是大力宣传和推广先进典型和经验。通过强有力的行政效能监察工作,依法维护政府权威,确保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政府的决定、命令以及工作部署的有效贯彻。 当前,要重点监督检查四个方面的问题,一要围绕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市委市政府重大改革措施和工作部署的情况开展监督检查;二要围绕改进机关作风、改善行政管理,提高行政效能开展监督检查;三要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影响投资和发展环境方面的突出问题开展监督检查。四要对各级各部门贯彻落实《决定》的情况,承诺兑现情况、特别是在建立和落实《决定》提出的首办负责制、限时办结制、政务公开制、服务承诺制、重大投资项目跟踪服务制度等方面的情况开展监督检查。 三、坚持有诉必查,严格追究责任
市政府的决定能不能落到实处、效能监察工作能不能见到实效,关键是要严格落实《暂行办法》的各项规定,切实加强投诉受理工作,严格追究不作为、乱作为的行政过错责任,坚决做到有诉必查,有查必果,快查快办。为此,我们各级行政监察机关要认真抓好以下三个环节的工作:一是根据《决定》和《暂行办法》的精神和要求,尽快制定行政效能投诉的有关规定和制度。认真受理投诉,及时认真查处各种违纪违规行为,做到有诉必理,有理必果。二是严格依规依纪依法实行责任追究。对经调查属实的失职渎职、敷衍塞责、违法行政、作风恶劣和服务质量低下的,对单位承办人、负责人以及主要领导要追究相应行政责任,直至给予必要的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对涉及《暂行办法》规定的在重要行政决策和管理活动、行政审批、行政征收、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复议、行政赔偿以及内部管理过程中的90多项行政过错行为的人和事,根据情节轻重,严格进行训诫或书面告诫、责令作出书面检查、通报批评、调离或停职离岗培训、责令辞职或建议免职、处分等责任追究。尤其对那些严重影响政令畅通、严重损害人民群众和服务对象合法权益、严重影响改革发展的问题,要严格追究有关单位、责任人以及行政负责人的行政过错责任,对触犯党纪、政纪和法律的,要移送有关方面依纪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三是各级各部门要建立投诉受理工作责任制。严格追究投诉受理机构和工作人员的失职渎职责任,坚决防止有投诉不受理、受理不办理的现象发生,确保责任追究落到实处。 四、加强自身建设,发挥表率作用 行政效能监察的新任务,对各级行政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提出了新的要求。各级监察机关在效能建设工作中,要围绕建设“服务型政府”、“服务型机关”的要求,切实加强自身建设。要切实加强对各级纪检监察干部的执纪执法教育,严格依纪依法办事,自觉贯彻市政府关于效能建设的各项规定和制度,努力提高各级监察机关的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要加快筹建各级监察机关行政效能监察室的工作步伐,选拔综合素质高、工作责任心强的同志充实效能监察干部队伍。效能投诉工作机构人员,要严格要求自己,认真履行职责,以与时俱进、求实创新、雷厉风行、马上就办的良好作风,提供细致热情周到的服务。加强效能监察工作制度建设,建立和实行效能监察责任制。对发生在行政监察机关内部的在效能监察过程中出现的失察、失职和违规、违纪、违法问题,要一律严肃处理;对涉及行政过错的监察干部,一律追究责任。各级行政监察机关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主动接受各级各部门、社会各界的监督批评,大力改进作风,带头遵章守纪,提高自身素质,加大效能监察工作力度,为加快我市打造中国“鲁尔”区,建设晋东明珠城提供纪律保证,做出应有的贡献。
在市监委行政效能监察室未组建成立之前,仍由原设在执法监察室的行政效能投诉中心接受办理投诉事宜。办公地址:市政府综合楼601房间,投诉电话:0353-2296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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