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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 长 马文瑞
为进一步转变机关工作作风,树立诚信意识、大局意识、服务意识、效率意识,提高部门公信力和执行力,为地方经济建设提供优质的服务,阳泉市气象局做出以下服务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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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在各级领导安排生产、防灾减灾、组织重大社会活动时,保证及时、准确、全面地提供决策气象服务。
二、全年通过电台、报纸等新闻媒体向社会公众发布今、明两天的天气预报。
三、"12121"气象服务声讯电话全天24小时向社会公众提供最新天气预报及紫外线、人体舒适度等气象指数预报。
四、在春耕春播等农事关键期,做到专家把关,专人值班,气象预报服务主动、及时、准确,抓住每一次有利天气过程,适时组织人工增雨消雹作业。
五、对特殊需要的部门、行业的专业服务,通过电话、电子邮件及手机短信等方式进行服务。
六、出现突发性、转折性、灾害性天气时严密监视,加强天气会商和区域联防,及时通过有关预警系统向政府、社会公众和特殊服务对象发布。
七、及时、准确地为因天气原因遭受损失的单位及个人提供保险理赔气象资料。
八、利用卫星遥感技术,对我市区域森林火点进行监测,及时提供给有关领导和部门,做好全程跟踪服务。
九、不断完善阳泉气象科普基地,全年向市民免费开放,接待中小学生组团参观。
十、每年对我市有关避雷设施进行安全检测。每宗检测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并出具避雷设施检测报告。
十一、对防雷工程图纸进行的审核,应在5个工作日内出具防雷设施设计核准书或防雷设计修改意见书。
十二、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规定职责的工作人员,要按照《山西省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政过错责任追究暂行办法》进行责任追究。
监督服务电话:0353-2033007(天气预报)
0353-2038334 (防雷监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