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开向社会承诺

主任  刘志强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承担着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的研究制订,以及经济结构调整、基本建设项目管理等重要职能,为此,我们将认真学习和领会白市长讲话精神并以这次会议为新的起点,不断提高行政效能、不断创新工作思路,不断创优政务环境,做到审批提速,服务提质。为此,向全市人民郑重承诺:

第一,全面实行全新项目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大创优环境、加快发展力度。要加快投资体制改革,全面实施“新三制”,做到10%左右的需国家和省投资的重点项目实行审批制;对企业自筹及民间社会资本投资的20%左右的项目实行核准制,70%左右的项目实行备案制。保证“该放开的放开到位,能简化的全面简化,能下放的坚决下放”。对于核准和备案项目,要从过去需要的项目建议书、可研报告、初步设计的三个环节和程序,实行避繁就简,改为一次性进行核准或备案。

第二,认真落实首办负责制,真正让投资者有“回家”之感。发改委要以建成“项目之家”为目标,提出受理投资者申办行政许可的第一个岗位的工作人员为首办负责人,要求负责人要热情接待,认真负责回答办理人员的询问,并当面说明申报材料是否完备,是否符合政策要求和规定。对不符合条件和手续不全的,耐心做好解释、说明、指导和引导接洽工作。

第三,严格实行限期办结制,确实提高办事效率。对政府投资项目要在15个工作日完成审批或上报工作;投资项目核准工作时限由国家要求的20个工作日缩短为15个工作日;备案工作时限由国家要求的10个工作日缩短为5个工作日。在上述时限内未对申请文件材料做出是否核准或备案的决定,项目单位可视为核准和备案。

第三,建立重大项目“绿色通道”,保证重大项目业务办理快捷通畅。发改委作为全市“百项工程”管理和服务部门,要想企业所想、急企业所急,着手建立“优先办事、特事特办、专人负责”的重大项目“绿色通道”机制。对于总投资在1亿元以上的重大项目,发改委分工领导和主办科室,要全程主动跟踪、主动指导、主动服务。凡需要国家和省审批、核准的项目,将指派专人协助办理。从申请立项到竣工验收,为重大项目提供全程优质服务。

第四,及时发布政策信息,积极做好投资指南导向。发改委既是基本建设项目的行政审批部门,也是体现经济社会发展战略性、指导性的宏观调控部门。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们要努力作好中长期规划、重大生产力布局、主要产业政策等方面的研究、制定工作,同时,对具体发展规划、产业政策、招商引资等重要信息,要认真进行筛选、归类,确保在第一时间向全社会发布,认真搞好投资导向、政策导向、外资导向的协调服务,促进全市经济社会更快更好地发展。

第五,实行行政不作为和过错追究制,切实搞好机关作风转变。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规定职责的工作人员,要按照《山西省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政过错责任追究暂行办法》进行责任追究。

监督电话:22933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