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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 长 张永忠
阳泉市粮食局是我市负责全市粮食流通管理和粮食总量平衡的行政主管部门,肩负着全市国家专项储备粮油和省、市储备粮油的管理工作以及驻地部队和救灾粮油的供应工作。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干部大会精神,做到审批提速,服务提质。我们向全社会承诺:
一、按照《粮食流通管理条例》规定,我局对粮食收购资格进行行政审批,即对申请从事粮食收购活动的经营者,应当向办理工商登记的部门同级的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提交书面申请,并提供资金、仓储设施、质量检验和保管能力等证明材料,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自受理之日起,由国家要求的15个工作日内办结,现缩短为7个工作日,在申报材料齐全时,若在7个工作日内没有作出答复的视为同意。对需要补充材料的要一次性告知.
二、在对粮食流通和粮食市场进行监管的过程中,我们保证做到:公平廉洁、诚信透明、依法行政。杜绝一切吃、拿、卡、要现象的发生,确保粮食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利益不受损害。
三、严格执行首办负责制、部门首长问责制、限时办结制、行政不做为和过错追究制。
四、在军粮、救灾粮供应方面,我们保证做到严格执行各项政策法规,完善各项监督约束机制;保障供应,品种齐全;保证质量,诚实守信;举止文明,服务周到;努力营造为民、务实、清廉的"粮食行业形象"。
我们真诚希望社会各界的广大人民群众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6669517 202357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