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泉市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公开向社会承诺

 

局长 王承志

改进机关作风,优化服务环境,提高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是践行"三个代表"、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也是我省、我市实施"十一五"规划,扩大改革开放,加快科学发展,开展招商引资的重大战略举措。为此,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全省政府系统干部大会精神,加强行政效能建设,进一步转变思想观念,创新工作思路,提高办事效率。并向社会公开承诺:
一、落实首办负责制。对来我局办事的人员,第一受理人必须热情接待,做到一视同仁,有问必答。询问事项属于职责范围的,要承担"首办"责任,认真审查提交的有关材料,对材料齐全、符合条件并能够当场办理的,应当场办理;对当场不能办理的,应告知办理时间;对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应当场审阅,耐心解释,一次性告知应补足的材料。对不属于职责范围内的事项,要告知办事人员具体承办科室的名称和位置,为当事人提供热情周到的服务。对不履行首办负责制的人员,除进行严厉的批评教育外,对个别态度恶劣、屡教不改者,要视情节给予行政处分。
二、建立限时办结制。对于公务车辆的购卖、更新、报废等服务项目,只要申请材料齐全,符合规定,经领导审批,当即予以办理;对基建维修方面的项目要在合同法定的期限内办理,跟踪维修等项目要制订出清晰的服务说明并予以公布;对特别紧急的事项,要简化程序,缩短时间,急事急办,特事特办。
三、严格责任追究制。全局工作人员要做到忠于职守,履行职责,责任分明,任务清楚,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或拒绝申请人的申报事项,更不许行政不作为。要依法行使职权,全面实施行政许可等规定,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规定职责的相关人员,要根据《山西省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政过错责任追究暂行办法》严格追究行政责任。
四、实行服务承诺制。在执行公务、履行职责过程中,要做到五不准:一是不准以权谋私、徇情枉法;二是不准吃、拿、卡、要,谋取私利;三是不准乱检查、乱收费、乱罚款;四是不准接受任何单位或个人可能影响公正办案的宴请、礼品和娱乐活动;五是不准打击报复举报单位和群众。
五、完善政务公开和绩效考核制度。要建立健全公开办公制度和公示制度。要建立主体明确、层次清晰、具体量化的岗位责任制,将职责和工作目标任务分解到内设机构和各个岗位,建立考核标准,并继续坚持一年两次的百分考核制度,做为公务员晋升、奖惩的主要依据。
我局举报电话:(0353)2293100、2293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