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泉市物价局公开向社会承诺

 

局长 王永珍

为进一步改进机关作风,优化水利政务环境,加快水利发展步伐,更好地服务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做到审批提速,服务提质。市水利局特向社会公开承诺:
1、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战略思想,强化诚信意识、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和效率意识,兴水利,除水害,全心全意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努力建设依法规范、高效优质、民主透明、清正廉洁的人民满意的水行政主管部门。
2、以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水资源可持续利用为目标,全力推进饮水安全、水保生态、节水灌溉三项工程建设。"十一五"期间解决农村32万人饮水安全问题,每年计划解决6万人以上,完成水土保持治理300 km2,新增节水面积2.5万亩,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支撑和保障。
3、坚持依法行政,强化依法治水,推行政务公开。凡列入国家基本建设项目的水利工程一律实行公开招标;凡列入国家补助的农村水利水保建设项目一律向社会和群众公开;所有群众关心的重大水事纠纷处置一律向社会公开。进一步深化水行政许可审批制度改革,对审批事项进行严格清理,对确须保留的许可项目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并且要简化审批程序,减少审批环节,提高审批时效;对已经取消的许可项目保证不再审批或变相审批。
4、推行首问责任制、首办负责制、时限承诺制和过错追究制。凡来我局咨询或办理有关问题的,该办的、能办的事项要当场办理,当场不能办结的,要在审批法定期限内办结,并告知对方办结时间,对全市重点建设项目简化审批程序,急事急办、特事特办。
5、管好用好各类水利资金。严肃项目计划,杜绝截留挪用;加快拨付速度,督促资金到位;加大监察审计和案件查处力度,确保水利资金使用安全。
6、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规定职责的工作人员,要按照《山西省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政过错责任追究暂行办法》进行责任追究。
监督电话:23915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