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泉市规划局公开向社会承诺 |
|
局长 马文建
改进机关作风,优化政务环境,是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是实现“十一五”规划,加快我市科学发展的需求。我局坚决拥护省政府的《决定》,认真落实市委九届九次全委会通过的《关于进一步转变作风,狠抓落实的意见》,做到审批提速,服务提质。在此,向社会做出以下承诺: (一)认真落实首办负责制。我局在市行政审批大厅设有规划服务窗口,凡来我局窗口咨询、办理事项的人员,我们将热情接待,认真审查提交的有关材料。对材料齐全、符合条件并能够当场办结的,保证当场办结;对当场不能办结的,将告知办结时间;对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将一次性告知应补足的材料,对不属于本部门职责的事项,将告知具体承办机构的名称和位置,必要时电话联系,保证不让一个办事人员“无功而返”。 (二)严格实行限时办结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和《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赋予我局的行政职能,“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竣工规划认可证”、“城市房屋拆迁许可证”在我局办理。为进一步强化效率意识,我局决定,在符合城市总体规划、手续证件齐全的前提下,一般项目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由20个工作日缩短为15个工作日;“建设工程竣工规划认可证”、“城市房屋拆迁许可证”由10个工作日缩短为7个工作日办结;对不符合规划要求的项目,要在项目审批会后2天内书面告知理由;对涉及规划的举报、信访案件,有明确时限的,要在规定期限内尽快办结;没有明确期限的,要在登记后15个工作日内办结。 (三)严格实行服务承诺制。凡我局面向社会办理的事项,我们都要制定清晰的服务说明,告知服务方式、公布服务信息、明确服务责任、承诺办结期限,并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 (四)完善政务公开制度。我局将进一步加大政务公开的力度,近期,我局将投资制作一些可读性强、操作性强的规划服务指南、查阅本、公示栏等,将我局的办事职责、承办事项、办事依据、办事条件、办事程序以及一定时间内审批的项目向社会公开。 (五)建立重大投资项目和市重点工程项目跟踪服务制度。对我市的引资项目和市重点工程,我局将指定专人跟踪服务、上门办理、优先办理。 (六)进一步完善行政责任体系。全省政府系统干部大会之后,我局将进一步完善《首长问责制》、《岗位责任制》、《首办负责制》、《限时办结制》、《服务承诺制》、《绩效考核制》等部门行政管理制度。通过这些制度,进一步强化我局工作人员的诚信意识、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和效率意识,更好地为我市经济建设服务。 (七)严格行政过错追究制。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规定职责的工作人员,要按照《山西省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政过错责任追究暂行办法》进行责任追究。 真诚欢迎全社会的监督和批评! 监督电话:203354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