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泉市招生考试中心公开向社会承诺


主 任 程保存

为了贯彻落实省市干部大会精神,现向社会公开承诺:
一、实行政务公开制度,坚持"六公开、三监督"。即:招生政策公开、办事程序公开、招生计划公开、各项收费标准公开、录取分数公开、录取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的监督,接受上级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接受新闻媒体的监督。我们将严格执行省、市物价部门批准的各项收费标准,通过新闻媒体,公开我中心的工作职责、内容和有关工作程序,增强招生考试工作的透明度。
二、实行首办责任制。在接待咨询或办理有关事宜时工作人员要按照优质服务的要求,以平和的语气、简洁的语言与来访者交谈,态度要真诚,解释要清楚,回答要准确,做到有问必答,百问不厌,简便、快捷地处理公务,认真接待好每一位来访人员。
三、实行限时办结制。对来访或办理业务的人员,中心工作人员在接待时,要认真了解对方询问或办理事项的基本情况和要求,若属于职责范围内的,要按照科室职能和自身工作职责,立即进行办理、协调,做到首问必答,首问必释,首问必果。决不以任何理由延误、推托。对需要按一定程序办理的,要一次性告知相关事宜,中心工作人员要说明其需补办的手续、材料及办理时间等。对在一段时间内不能答复的,要记录联络方式,及时将进展情况回复相对人。对于考生和学校的事项一般给予当场解决,特殊情况在5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或解决。
四、严格各项管理制度,按照《招生考试工作实施细则》,做好考场设置、人员选聘、培训和施考等工作。实行上岗培训制度。未参加岗前培训和培训不合格的,一律不准参加监考。招生考试工作人员中有直系亲属参加当年考试的,实行回避制度。
五、严格执行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规定职责的工作人员,要按照《山西省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政过错责任追究暂行办法》进行责任追究。
六、重视信访工作。按照管理权限及时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公开咨询、投诉电话,对于来访者提出的有关问题在5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
我们真诚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
举报投诉电话:0353--2024107
招考中心地址:阳泉市北大街97号(阳泉市委党校院内)
邮 政 编 码:045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