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泉市民政局公开向社会承诺

局长 王银河

民政局是市政府的主要组成部门,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转变机关作风,狠抓落实,创优政务环境,提高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的有关要求,市民政局努力做到审批提速,服务提质,并向社会作如下承诺:
一、坚持依法行政,进一步加大民政行政执法力度,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和我省民政工作有关政策法规,认真履行救灾救济、优抚安置、村民自治、社区建设、社会福利、区划地名、民间组织管理和各项社会行政事务管理职责,不断完善新型的社会保障体系,切实维护和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生活权益和民主政治权益。
二、坚持"为民、便民"原则,公开办理制度。凡涉及民政工作方面的行政审批项目和行政许可项目,我们将依据《行政许可法》和有关规定进行审批。严格程序,严格办结时限,简化手续,快捷方便,让群众满意。退役士兵安置工作,自安置公告日起三个月之内,城镇退役士兵随时办理安置手续;申请成立社会团体,准予筹备15个工作日,准予登记10个工作日,变更登记5个工作日,注销登记2个工作日。民办非企业单位,准予登记10个工作日,变更登记5个工作日,注销登记2个工作日;孤寡老年人和孤儿入院手续齐全后,5个工作日内办结,弃婴入院手续齐全后3个工作日内办结,特殊情况限时5个工作日。申办社会福利机构,材料齐全后,在受理申请之日起30日内按照福利机构设置的基本标准进行审查,作出同意筹办或者不同意筹办的决定,并将审批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申办人;申请新办福利企业,材料齐全后10日内上报省民政厅审批;灾害发生后,根据灾害发生态势和程序,及时启动市本级灾害应急预案,采取应急救助措施,确保24小时内内部各项救灾措施落实到位。对上拨救灾应急资金的使用和报告,会同市财政部门及时将上级已经拨付的救灾应急资金拨付到县(区),并以文件形式向省民政部门报告应急救灾资金的分配使用情况;不断增强城乡低保工作透明度,实行阳光作业、阳光操作,做到廉洁公正;烈士追认,伤残军人新增、提等、补证,材料齐全后10日内上报省民政厅审批;县改市、乡改镇及其他行政区划变更调整材料齐全后,15个工作日内报请上级部门审批。地名命名、更名材料齐全后,7个工作日报请上级部门审批;申办老年优待证,材料齐全后,30个工作日内办结。
三、坚持收支两条线,公开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杜绝婚姻登记、丧葬等超标准收费。
四、坚持文明执法,规范工作程序,提高服务水平。严格执行首问责任制,提高办事效率,坚决克服敷衍塞责、推诿扯皮现象。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关注民生,着眼民利,维护民权。
五、坚持以民为本,为民解困的工作方针,全心全意地为人民服务,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克服官僚主义、形式主义。坚决同一切违法违纪行为和各种不正之风做斗争,做到秉公办事、不徇私枉法、不滥用职权,不玩忽职守,杜绝"吃、拿、卡、要"现象,不接受服务对象的宴请和馈赠。对群众举报信件,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在接到群众投诉或举报后,及时调查落实,并向举报、投诉人反馈处理意见。
六、严格责任追究制度。全局机关干部和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如有违背承诺内容,或在工作中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按照影响范围、责任大小,给予责任人批评教育、作出检查、年终考核列为不合格等次、党纪政纪处分的处理。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规定职责的工作人员,要按照《山西省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政过错责任追究暂行办法》进行责任追究。
热切希望广大人民群众给我们提出宝贵意见,也真诚欢迎社会各界对我们的工作予以监督。

监督电话:2032667 22936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