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泉市林业局公开向社会承诺

局 长 连海峰

阳泉市林业局是负责全市林业生产指导服务和林业行政执法的职能部门。为进一步解放干部思想,提高行政效能,创新工作思路,提高办事效率。为此,我们向全市人民郑重承诺:
第一,推行政务公开制。按照市政府公布的行政许可项目目录,由我局实施的林业行政许可项目,首先要通过新闻媒体、网站向社会公示,切实做到申报材料、审批流程、审批依据、审批期限、收费标准"五公开"。对涉及面广,与宏观经济发展和广大人民群众利益关系密切的项目,统一到我局行政审批"服务窗口"进行审批,简化审批程序,减少审批环节,做到一个窗口对外,一次性告知,一站式审批。
第二,落实首办负责制。我局所有的林业行政许可项目,由行政审批"服务窗口"统一受理。对来我局办事的人员,第一受理人必须热情接待,做到一视同仁,有问必答。询问事项属于职责范围的,要承担"首办"责任,对符合申报条件的要当即受理。对不符合条件的,要耐心解释,一次性"告知"。对不属于职责范围内的事项,要主动把办事人员介绍到应承办的科室。对不履行首办负责制的当事人,除进行严厉的批评教育外,对个别态度恶劣,屡教不改者,要视情节给予行政处分。
第三,建立限时办结制。一是一般的审批项目,如木材运输证、防火期入山许可证等,只要申请材料齐全,符号法定形式,由国家要求的3个工作日变更为当即予以办理;二是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植物检疫证等,由国家要求的15个工作日缩短为5工作日办结;三是对比较重大的林业行政许可项目,如国有林场、苗圃面积或地界的变更、征占用林地的审批,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经营许可证的核发等,由国家要求的30个工作日缩短为10个工作日审核上报;四是凡涉及经济发展大局、符合林业法律法规和国家产业政策的审批项目,要简化审批程序,缩短审批时间,特事特办,急事急办。
第四,严格责任追究制。局领导及工作人员要做到忠于职守,履行职责,责任分明,任务清楚。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或拒绝申请人的申请事项,更不许行政不作为。要依法行使职权,全面实施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征收、行政强制等规定,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规定职责的相关人员,要根据《山西省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政过错责任追究暂行办法》,严格追究行政责任。
第五,实行服务承诺制。在执行公务,履行职责过程中,要做到五不准:一是不准以权谋私,徇情枉法;二是不准吃、拿、卡、要,谋取私利;三是不准乱检查、乱收费、乱罚款;四是不准接受任何单位或个人可能影响公正办案的宴请、礼品和娱乐活动;五是不准打击报复举报单位和群众。我们要加强政风行风监督,及时发现公务人员违反上述承诺、不作为、乱作为的问题,另一方面,我们也真诚欢迎接受人大、政协、新闻媒体及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监督。
我局举报电话是:(0353)2296368 22963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