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泉市医疗保险中心公开向社会承诺

主任 周国宏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全省干部大会精神,方便各单位和广大人民群众办理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有关事项,结合全市开展的政风行风评议活动,阳泉市医疗保险中心向全市人民做出如下服务承诺:
一、加强组织领导,切实转变观念。
坚持做到领导带头,以身作则,把政风行风评议活动作为优化阳泉发展环境和医保队伍"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便民利民、服务社会"的一件大事,抓紧抓好。切实解决好医保中心在文明服务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二、规范服务行为,提高服务水平。
所有工作人员一律实行佩卡上岗,规范文明用语,实行首问负责制,做到"四声"、"四心",即来有迎声、问有答声、走有送声、办事有回声;热心接待、耐心询问、细心解释、诚心帮助,提高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一旦发现有推诿扯皮的、有问不答的,对工作人员实行责任追究。
三、公开业务流程,实行一站式服务。
从参保单位的登记、申报、缴费、变更到参保职工的转诊转院、慢性病审批、医疗费用审核结算等所有业务,全部到服务大厅办理,实行一站式服务。各窗口经办的业务流程全部通过电子显示屏实行滚动播放,方便职工了解医疗保险的相关政策和经办程序,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四、实行业务承办限时办结制。
1、审批备案事项:参保职工异地就医、转诊转院和慢性病外购药品使用的审批和离休干部住院备案,只要手续齐全,符合条件的即时办理;慢性病审批申报资料齐全,符合十二种慢性病条件的,15日内办理完毕。
2、登记、申报、缴费、变更:参保单位的登记、申报、缴费等工作,只要手续齐全,符合条件的即时办理;单位人员变更处理,只要手续齐全,符合条件的在5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
3、个人帐户办理:调离人员个人帐户转移的,只要手续齐全,即时办理;死亡人员的个人帐户处理,在每星期五上午集中办理。
4、医疗费用的审核:对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申报的医疗费用,按照服务协议的有关规定,在每月25日左右完成医疗费用的审核拨付;对参保职工在本市住院就医,因各种原因没有网络结算的,只要手续齐全,明细完整,从调阅病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工作;对常驻异地、出差、探亲、转外住院就医、大病参保患者的医疗费用,以及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待遇审核给付,只要符合政策规定、手续齐全的,从受理医疗费用票据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工作。同时,严格按照有关政策规定,认真做好参保职工门诊慢性病医疗费、享受公务员待遇人员的医疗补助费用、离休干部医疗费的集中审核工作,确保医疗费用审核结算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五、坚持反腐倡廉,做到廉洁自律,严格责任追究。
中心全体干部职工要牢记"两个务必",严格遵守和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时刻做到自重、自警、自省、自励,坚决杜绝吃、拿、卡、要,虚心听取意见,主动接受监督,堂堂正正做人,踏踏实实做事,树立公正廉明、服务优质、勤政高效的良好形象。
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规定职责的工作人员,要按照《山西省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政过错责任追究暂行办法》进行责任追究。
监督电话:2296736
举报信箱: jianfengZ@soh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