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泉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公开向社会承诺

局长 韩志宏

     阳泉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是市政府管理标准化、计量、质量、认证认可、食品生产加工质量安全监管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的职能部门,具有综合管理和行政执法两项职能,同时,承担市政府实施名牌战略办公室、打假办公室组织协调工作。为改进机关作风,优化政务环境,提高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全市质量技术监督系统努力做到审批提速,服务提质。现向社会作如下公开承诺:
一、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强行政效能建设
对国家及省市已经废止的行政审批项目和事项坚决予以取消。对批准质监部门保留的21个行政许可项目和2个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在全系统各级局实行"一个窗口对外"和"一站式"服务的审批工作方式,为行政相对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对招商引资企业急需的标准,开设绿色通道,主动上门服务,优先办理;对外来投资企业急需办理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产品质量委托检验、计量器具检定、特种设备检验等,根据企业要求实行加快或特快服务;对新办企业需办理的食品生产许可证要做到初审不分节假日,产品检验随到随检,及时出具检验报告。在受理窗口对所有许可项目全部实行项目名称、审批依据、申请条件、受理单位、审批程序、审批期限、收费标准、审批结果"八公开"。要进一步规范行政许可程序,严格落实"审查-批准-监督"三分离的改革制度,建立健全行政许可后续监管责任制。
二 、优化政务环境、提高服务质量
按照政府优化政务环境、建立和实行首问责任制、行政首长问责制、执行限时办结制和行政不作为和过错追究制的要求,对我局一些主要的行政许可和审批事项,只要符合条件、材料齐备,自受理之日起,在以下规定的期限内办结:
(一)产品标准备案由原来的15个工作日缩短为在7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成;
(二)对符合产品质量投诉、申诉、争议调解基本条件的即时办理;
(三)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办证期限由原来的7个工作日,缩短为3个工作日;
(四)产品质量委托检验一般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
(五)计量器具检定由15个工作日缩短为10个工作日;
(六)出具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报告由10个工作日缩短为7个工作日;
三、认真履行职责,严格责任追究,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严格执行质量技术监督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过错责任制追究制,严格规范全系统的依法行政和行政执法行为,坚决制止重复检查、重复检验、乱办班、乱收费、乱罚款等乱作为的行为,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规定职责的工作人员,要按照《山西省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政过错责任追究暂行办法》进行责任追究。
为接受社会各界对以上承诺的监督,我局开设举报电话:2034761、2054613,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给予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