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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组书记、局长 郭建民
为进一步推进政府职能转变、优化政务环境,提高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坚决贯彻落实全市政府系统干部会议精神及有关规定,努力做到审批提速,服务提质,市工商局向社会公开承诺:
第一,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提高服务效能。围绕建立完善"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把职能转变到"服务市场主体,创造良好发展环境"上来,推进"市场监管工作重心下移",科学调整市、县(分)局、工商所三级执法事权,将市、区企业的登记注册业务全部进入市行政审批大厅,实行一个窗口对外,一站式办公,一条龙服务,提高审批效率,方便企业办事;全市所有个体工商户登记年检一律委托工商所就近办理。
第二,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拓展市场准入"绿色通道"。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批准出台的放宽市场准入条件、促进对外改革开放、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等四个"27条",做到:凡是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外的所有前置审批,一律不作为企业登记的前置条件;凡是国家没有明令禁止的领域和行业,都允许民间资本进入;凡是企业登记注册,一律实行"一审一核"制;凡是审批进大厅,大厅之外不审批。
第三,切实推进政务公开,全力实施"阳光作业"。全面落实行政许可公开制度,凡是服务市场主体和直接与人民群众打交道的办事事项,都要公布办事依据、办事程序、办事期限、办事结果以及收费的项目标准,都要将所公开公布的事项向人民群众做出执行承诺,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监督。进一步完善新闻发言人制度,切实架设好媒体、社会、公众对执法机关开展有效监督的桥梁。
第四,深入推行限时办结制,建立"执法快速反应机制"。凡申办各类市场主体的设立登记、变更登记的,只要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当即予以办理,手续材料不完善的要一次性告知;消费者投诉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事实清楚的7个工作日内处理完毕;12315打假维权举报中心实行重大节日24小时值班制。
第五,认真落实首办责任制,严格执行过错追究制。建立健全效能监督机制,从导办、首办、转办、督办四个环节上明确责任,严格执行过错追究制,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规定职责的工作人员,要按照《山西省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政过错责任追究暂行办法》进行责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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