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泉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

 

 公民因私出国出境证件办理

 一、办事程序:

  1、因私出国、团队出国旅游:县局、市局受理-市局审核审批-省厅制证。

2、内地居民因私赴台探亲、商务等:县局、市局受理-市局审批-省厅制证。

3、内地居民因私赴港澳地区定居、探亲、商务等:县局、市局受理-市局审核审批-省厅制证。

4、内地居民赴港澳旅游:县(分)局、市局受理-市局审核审批-省厅制证。

  二、申报材料:

  1、因私出国:(不含团队旅游)交验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提交本人近期半身正面免冠照片二张,办妥相应审核手续,及与申请事由相关证明如:单位、派出所意见,出国劳务的还须交验劳务合同等。

2、旅行社组织的公民出国(境)自费旅游:须提交户口簿、身份证复印件、单位、派出所意见及旅游发票等。

3、内地居民因私赴台:

(1)、探亲:须提交在台亲友身份证明、邀请函件、台湾当局的入台许可证。

(2)、商务:须提交国务院台办经济局批件,及申请人国内相关证明材料。

4、内地居民赴港澳地区探亲:须提交在港澳直系亲属或近亲属的邀请函件、身份证复印件及申请人在国内相关证明材料及单位、派出所意见。

5、内地居民赴港澳定居:须提交在港澳亲属的邀请函件、身份证明及具有法律效应的入港澳定居声明书。

三、承诺时限

因私出国、赴台、赴港澳、旅行社组织的出国(境)自费旅游等10个工作日内办结;赴港澳定居10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特殊情况在3-4个工作日内办结。

  四、收费标准:

  1、因私出国护照工本费200元。

  2、因私赴港澳证件工本费100元,签证费:香港20元,澳门20元,赴台证件工本费及签注50元。

  

台湾居民、外国人出入境证件办理

一、办事程序:市局受理-市局出入境管理处审核审批、加签、办证。

二、申报材料:

  1、台湾居民:须提交有效身份证件及与申请事由相应的证明材料。

2、外国人签证、证件办理:须提交外国人身份证明、接待单位证明及健康证明等相关证明。

三、承诺时限:台湾居民、外国人签注、证件办理:3个工作日。

四、收费标准:依据发改委、财政部、计价格[2003]392号文件和国家物价局、财政部[1993]价费16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