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宣传部


中共阳泉市委宣传部

       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

 

    根据中共阳泉市委、阳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阳泉市市级党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阳发〔200130号),设置中共阳泉市委宣传部,为正县级建制,是市委主管意识形态工作的工作部门。

    一、主要职责

   (一)负责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委在宣传思想文化战线的方针政策,并进行调查研究和宏观指导。

   (二)统一领导和管理全市宣传思想文化系统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从宏观上指导精神产品的生产,规划、部署全局性的思想政治工作任务 ,提出宣传思想文化事业发展的指导方针。

   (三)根据中央和省、市委的决策,确定宣传思想文化工作的方针、重点和要求,负责引导和把握社会舆论,对新闻出版、社科理论、文化艺术等部门和有关人民团体的业务工作进行指导、协调、监督和服务,并在政治方向、方针政策以及重要工作方面实施领导。

   (四)围绕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开展宣传思想政治工作,动员和鼓舞全市社会力量开展两个文明建设;负责编写思想理论教育教材工作。

   (五)受市委委托,会同市委组织部管理市直宣传思想文化系统各单位的领导干部和班子队伍建设;对市直宣传思想文化系统的正科级干部实行统一管理。

   (六)负责管理市委讲师团、市新闻中心、市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

   (七)负责全市对外宣传工作,承办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八)承担市委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编制4名,职数2

综合协调、督查督办本单位日常行政事务工作和行政后勤管理工作,督促检查部务会议的事项和部领导批示的落实;负责全市宣传文化系统的事业发展规划和经费管理;审定和报送宣传文化事业的基本建设项目;制定宣传文化事业管理制度、办法等;具体负责机关会务、文秘、档案、印鉴、信访、接待、保密、安全、财务、资产管理等工作;建立健全机关各项规章制度。

    (二)调研室   编制2名,职数1

    负责调查研究全市思想舆论战线情况,为部领导和有关部门决策提供参考和依据;起草部领导重要讲话及部的重要文件;组织力量对全市宣传思想政治工作的一些重大课题开展专题调研;负责组织领导、协调全市宣传信息工作。

    (三)干部科   编制2名,职数1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市直宣传文化系统各单位领导班子建设和领导干部的管理工作;负责对部机关以及直属单位干部管理方面的考察、任免和干部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劳资、调配、干部档案和机关老干部管理工作;负责干部培训和宣传文化系统出国人员备案审查工作;负责职称评定工作。

    (四)宣传科   编制2名,职数1

    负责规划、部署全市思想政治工作任务;组织实施对全市党员、干部和群众进行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形势和任务以及经济社会等方面的宣传教育;围绕市委中心工作搞好各有关部门宣传工作的协调;组织安排各项社会宣传,配合党、政、军及人民团体进行社会宣传教育活动;负责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对全市重大先进典型进行学习推广;负责对外宣传工作。

    (五)文化科   编制2名,职数1

贯彻党的文艺工作方针政策,掌握全市文化艺术部门贯彻执行党的文艺方针政策的情况;对全市文化艺术部门的业务工作进行政策指导、工作协调和行政监督;把握全市文艺创作、文艺评论、文艺理论研究的倾向和动态;配合抓好新闻出版和文化市场的管理。

    (六)理论科   编制3名,职数1

    负责对全市理论学习、理论宣传和理论研究的指导、协调、服务以及对理论工作方面有关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制定全市理论工作规划;为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的学习提供服务,指导和督促检查全市县级党委中心组的理论学习;组织全市理论研究活动,交流研究成果,指导社科研究工作;抓好理论干部培训,加强理论队伍建设。

    (七)新闻科   编制2名,职数1

    抓好党的新闻工作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对全市的新闻工作进行政策指导、工作协调和行政监督;对新闻宣传工作进行宏观管理,正确把握宣传舆论导向;搞好新闻队伍培训规划;协调有关部门抓好党报党刊发行工作。

    (八)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编制2(含精神文明办主任)

    负责落实全市精神文明建设规划,研究提出全市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活动的指导性意见;按照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确定的工作部署,具体负责落实精神文明建设的统筹规划、组织协调、督促检查、总结表彰等各项工作。

    三、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中共阳泉市委宣传部行政编制23名。其中:部长1名,副部长3名,精神文明办主任1名(可由副县级干部担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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