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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产资源补偿费欠缴问题严重应引起重视 |
据阳泉市审计部门对8家煤矿企业矿产资源补偿费审计发现,2006年这些企业共实现销售收入1045877万元,按规定应征收矿产资源补偿费10458万元,而实际征收2080万元,当年少征、漏征8378万元。 从审计情况看,矿产资源补偿费收入流失严重,究其主要原因,一方面是征收的矿产资源补偿费上解中央、省财政比例较大,地(市)县对这项收费征收的积极性不高;另一方面是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征收矿产资源补偿费按上级下达的任务完成,对矿产资源补偿费征管不力,资源控制偏松。建议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加强对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管理,做到应收尽收,为全市经济发展提供资金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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