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泉市城区纪委严肃办案纪律

        推行“十项承诺”和廉洁自律书面反馈制度

 

    为进一步严肃办案纪律,规范履职行为,强化自律意识,树立纪检监察队伍良好形象,阳泉市城区纪委、监委推行纪检监察工作人员廉洁自律十项承诺:一是不接受被调查单位的宴请、高消费娱乐活动。二是不参加被调查单位的各种庆典活动。三是不参加被调查单位组织的外出考察、参观。四是不接受、索要被调查单位礼金、礼品或有价证券。五是不在被调查单位入股分红。六是不到被调查单位报销应该由个人支付的费用。七是不向被调查单位压价购买商品或赊欠款物。八是不向被调查单位借钱物或无偿占用财物。九是不接受被调查单位为职工发放的福利。十是不借过生日、迁新居、婚丧嫁娶等机会收受被调查单位财物。同时,还建立了办案人员廉洁自律书面反馈制度,要求办案人员到被调查单位进行调查的同时,要送达《城区纪检监察工作人员办案期间自律承诺书》,承诺书公布了举报电话及电子邮箱,纪检监察人员在办案期间如有违反上述行为的人和事,被调查单位可出示书面材料或采取适当方式向城区纪检监察部门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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