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调查了解基层政权建设情况,提出改进和加强基层政权建设的意见。
二、负责与指导乡村、街道干部培训。
三、 指导《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贯彻实施。
四、负责指导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和村民自治示范活动的开展。
五、负责承办先进乡镇、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的评选表彰活动。
六、负责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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