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研究拟制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指导社会福利事业单位的工作。
二、负责全市福利企业的审核、报批、年检、监督指导等工作。
三、负责监督落实福利生产扶持保护政策。
四、指导福利企业技术培训、技术改造。
五、负责审查监督福利企业技术改造贴息贷款的落实、使用、归还和项目实施情况。
六、指导社区服务工作,推动社会化服务体系的建立和发展。
七、负责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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