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编制县改市、乡改镇预测与规划。
二、负责乡镇一级以上(含乡镇一级) 行政区域的规划设立、撤销、更名和界域变更的调查报送工作。
三、负责本市行政区域边界的勘察、勘定, 调解或处理本市行政区域内乡镇一级以上(含乡镇一级) 的边
界争议,向市人民政府提出仲裁建议。
四、负责全市地名的命名、更名和标准化处理。
五、负责指导地名标志、门牌的设置管理。
六、负责地名档案收集整理、更新和储存。
七、负责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返回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