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安排意见


 各县(区)民政局、开发区社会管理部、局机关各科室、各事业单位:

为了进一步加大反腐败斗争的力度,切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促进各项民政工作健康发展,根据中纪委三次全会精神及省、市有关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的规定和部署,现对我局2004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安排如下:

一、指导思想

2004年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落实中央、省、市纪委三次全会、市委九届六次全委会议精神,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关键的一年,做好全局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对于促进各项工作的发展,树立良好的民政形象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2004年民政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大兴求真务实之风,按照中纪委三次全会、省、市纪委三次全会和市委九届六次全会的工作部署,围绕民政工作中心,继续坚持“围绕小康目标、优化发展环境、建立长效机制、提供政治保证”的工作思路,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以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抓手,扎扎实实将全局反腐倡廉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结合我局实际情况,围绕中心工作,不断引深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坚持创新体制,加大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力度;坚持党组负总责,纪检组织协调,党政齐抓共管的反腐败斗争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狠抓落实,扎实工作,为确保我市民政各项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提供有力的政治保证。

二、主要工作任务及措施

(一)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的从政行为,强化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工作。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是反腐败斗争三项任务中的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中央关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若干要求是规范领导干部的从政行为的基本和起码的要求,是领导干部必备的政治品德,是新形势下对领导干部内在素质的必然要求,是源头上治理腐败的关键和治本措施。因此,必须高度重视,常抓不懈。

加强道德教育,构筑牢固的思想防线,深化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要把自律与他律、教育和管理有机结合起来,使教育、制度、监督统一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全过程,发挥三者互动的整体效用。一是进行廉政教育。教育党员领导干部在执行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的同时,要严格遵守中纪委三次全会提出的“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四大纪律是: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经济工作纪律和群众工作纪律。八项要求是:(1)要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2)要遵守民主集中制,不独断专行、软弱放任;(3)要依法行使权力,不滥用职权、玩忽职守;(4)要廉洁奉公,不接受任何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利益;(5)要管好配偶、子女和身边的工作人员,不允许他们利用本人的影响谋取私利;(6)要公道正派用人,不任人唯亲、营私舞弊;(7)要艰苦奋斗,不奢侈浪费、贪图享受;(8)要务实为民,不弄虚作假、与民争利。二是继续抓好源头治理,有效遏制权力腐败,重点抓好以下工作:要继续抓好“三项治理”工作,即:清车工作要巩固成果,防止反弹,今后购车一律纳入政府采购,领导干部乘车情况要列入廉政档案,发现违规乘车要没收车辆,严肃处分当事人;继续狠刹违反规定参加高消费娱乐活动和用公款大吃大喝铺张浪费的歪风;局机关和事业单位2004年的会议费、招待费、小汽车燃修费、办公经费总支出不得超过上年标准;继续抓好清房工作,一方面要纠正在住房问题上以权谋私多占多购住房和用公款装修个人住房的问题,另一方面贯彻国务院和省政府规定,禁止机关部门以单位名义兴建职工住宅;进一步落实领导干部不准收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的规定及领导配偶、子女从业的有关规定;认真解决党政领导干部违反规定兼任国有企业的领导职务,党政机关用公款为干部职工及其配偶、子女购买个人商业保险,党政领导干部拖欠公款或利用职权将公款借给亲友等问题;加强各级领导干部公款出国境管理。三是各级主要领导每半年要向党组写出廉政述职报告,分级召开一次廉政专题民主生活会。

(二)继续引深“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纪条规学习教育活动,深入开展形式多样的反腐倡廉教育。反腐倡廉是从源头上治理和防范腐败的措施和手段,必须贯穿于整个实际工作中。因此,结合贯彻我局实际,继续抓好各项条规教育和警示教育。

1、认真组织好中纪委、省纪委、市纪委三次全会精神贯彻落实,要根据党员干部的思想实际,结合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1)学习《党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江泽民同志关于反腐倡廉的重要论述,加强思想道德和权力观教育;(2)认真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进行党纪条规教育;(3)利用身边的正反方面典型,深入开展示范教育和警示教育。通过多种形式的教育,引导领导干部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真正筑起抵御腐蚀的思想道德防线,经受住权力、金钱、美色的考验。每个星期一下午,用半天时间组织大家学习。通过学习,提高全局干部职工的公仆意识和自觉改造世界观的觉悟,坚定理想信念,形成积极向上的思想政治氛围,并落实在各项具体工作实践中。

2、认真贯彻党内监督条例,强化对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2004年各级民政部门要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抓好这个条例的贯彻,对于发扬民主、加强党内监督、严明纪律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要在全局迅速掀起学习宣传贯彻条例的热潮。(1)加强党内监督、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切实提高党员领导干部拒腐防变,抵御风险的能力,促进党员领导干部转变作风、廉政勤政、正确行使权力。(2)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主要是对各级民政部门及事业单位领导班子及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各级民政领导干部要增强接受监督的意识,做自觉接受监督的表率。(3)加强对《条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违背求真务实精神的“十种表现”的监督检查。各级民政纪检监察机关要充分发挥监督职能作用,建立和完善监督制约机制。对违背求真务实精神的各种不正之风和错误做法,要及时发现、坚决纠正、严肃处理。

3、紧密结合市民政局工作的实际,对照条规,对易发生违纪违规的问题,进行针对性条规教育;要利用观看电教片,剖析有关案例等方式进行警示教育,使反腐倡廉的警钟常鸣,教育不断。

4、抓好《行政许可法》的培训、学习,加快制定和完善依法行政的规则和制度,规范行政权力的行使,加强依法行政的教育。

(三)积极推进制度改革,进一步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工作力度。进一步完善各项制度,以公开、透明为主要手段,以管住“权、钱、人”为重点,以改革创新的精神改革行政审批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干部人事制度,在加大治本力度上要争取新突破。

1、严格行政审批制度,规范行政审批权力。一是严格执行已推行的行政审批制度,凡是应当属于送交窗口办理的审批案件,一律通过窗口,按程序办理;执行重要工作会审制度,重大财务开支、人事任免等都要集体会审决策。二是要认真搞好本局行政审批事项的清理工作,理顺审批事项,全方位地积极实施窗口办事,公开办事制度,推行政务公开。

2、继续完善财务制度,加大落实力度。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充实、完善我局的《财务制度实施办法》,加大执行该办法的监管力度。对局属事业单位大额度一次性支出(政策性开支除外)1000元以上,需报经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增强财务工作的透明度。

3、认真贯彻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逐步提高选拔任用干部工作的民主、公开、透明程度,继续推行环节干部竞争上岗和轮岗交流制度。

4、强化监督工作,加大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力度。严格集体议事制度,规范民主决策制度,加强对权力的监督和制约,保证决策的合法正确,加强对各核算事业单位经济运作的监管、检查,各单位要向局财务实行月报季报制度,接受审计机关审核后要将审计结果及时报局纪检监察室。三是严格收费项目,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不准出现乱收费问题,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坚决杜绝“小金库”。

(四)、深入开展“双评”活动,切实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2004年,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入开展“优化发展环境,树立行业新风评优评差”的活动的实施意见》,整个系统全面开展行风“双评”活动,“双评”活动主要从解决损害群众利益和制约影响发展的突出问题入手,把营造公正执法、依法行政的法制环境,营造爱民、便民、利民的服务环境,营造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廉政环境,作为评议内容。因此,在全市民政系统中,市、县、乡三级联动,广泛开展基层窗口单位行风评议工作,今年要重点抓好低保中心、救助、殡葬服务机制、乡镇民政办所的行风评议工作。

各县区、各业务科室、各单位要树立强烈的责任意识,切实履行好职责,要针对去年以来在行风建设中自身存在的比较突出的问题寻找差距,认真整改,集中精力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

(五)认真履行职责,加大执法监察力度。继续抓好对各项民政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执法监察。一是配合省厅对社会福利金和“星光计划”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监督。检查是否按时发放,是否做到专款专用,杜绝截留挪用、不按时足额发放和其他违规现象的发生。各县(区)要在上半年对各自的福利金和“星光计划”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一次细致的自查活动,同时要写出自查报告。严肃查处违纪案件,要重视群众的来信来访,及时了解和掌握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对所反映和掌握的干部违纪问题,要实行告诫和明示制度,对事实清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狠抓责任制的落实,形成齐抓共管格局。中央《关于实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走向法制轨道的重要标志,是一项严肃的政治纪律,要具体落实,加强监督,严格执行责任追究。

1、实行责任分解,保证职责到位。要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必须具体细化责任内容,明确党组领导、一把手负总责,党组成员对分管职责范围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科室(事业单位)领导对本科室(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责任的责任制度,要突出对易发环节易发问题的重要责任制度。坚持一级抓一级,逐级负责,各负其责,把管人、管事、管廉紧密结合起来,保证“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任务的完成。在实际工作中,要严格按照市委书记程步云提出的九项承诺,从自己做起,从身边做起,从一件一件具体的事情做起,各级班子中的一把手要身先士卒,充分发挥第一责任人的作用,成为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表率。

2、强化责任意识,严格责任追究。即:(1)对本部门发生重大损失的;(2)对本部门发生重大事故和恶性事件的;(3)本部门的不正之风严重,群众反映强烈长期得不到治理的;(4)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利用该领导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获取非法利益,造成恶劣影响的;(5)领导干部对自己职责范围内的反腐败工作敷衍塞责,不抓不管,以致屡屡发生大案要案,造成恶劣影响的;(6)对选拔任用领导干部违反有关政策规定,用人失策的,都必须严格追究有关领导干部的责任。对上述六种情况,各级责任领导人要严格防范,提高警觉,发现问题苗头及时解决处理,否则将严肃追究责任。

3建立监督检查制度。为了保证责任制的落实,局纪检监察部门要按照省厅的要求,加强日常监督,同时要严格监督执行半年一次的廉政责任述职,民主测评检查制度。

(七)加强领导,狠抓落实,保证各项任务的顺利完成。反腐倡廉关系党和国家的生死存亡,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一项重要政治保证,因此,必须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必须加强领导,狠抓落实。为了保证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顺利完成,决定成立阳泉市民政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领导组:

组长:王银河(局党组书记、局长)

常务副组长:王惠卿(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副组长:张俊和(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张宝珍(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王振飞(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胡金军(局助理调研员)

成  员:史振秀(市社会福利院党支部书记、院长)

        刘培华(市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党支部书记、所长)

        闫白玉(局党总支副书记、局优抚科科长)

        邢志明(局工会主席、局优抚科主任科员)

        石爱祥(市救助管理站党支部书记、站长)

        王蔼盈(市烈士陵园党支部书记、主任)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王惠卿兼任,副主任:郗小芬、李世旺、李政清,办公室成员:郗绯贵、李玉芳、辛艳艳。

    附:《2004年市民政局领导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解一览表》

 二○○四年三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