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泉市民政局关于深入开展“优化发展环境、树立行业新风”评优评差活动的实施方案


 各县(区)民政局、开发区社会管理部、局机关各科室、各事业单位:

为深入贯彻十六届三中全会和市委九届六次全会精神,充分体现民政部门“上为中央分忧,下为百姓解愁”的宗旨,进一步促进民政系统的行风建设,建立办事高效、运转协调、行为规范的民政行政管理体制。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入开展“优化发展环境、树立行业新风”评优评差活动的实施意见》(阳发[2004]9号)的部署,经局党组研究决定,继续在我市民政系统深入开展“优化发展环境,树立行业新风”评优评差活动。为保证这项工作扎实有效地开展,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市委九届六次全会的部署和要求,紧紧围绕发展这个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从解决损害人民群众利益和制约影响发展的突出问题入手,抓住民政中心,转变工作作风,在务实上下功夫,增强群众观念,在服务上下功夫,优化投资环境、法制环境、服务环境、廉政环境,坚持市、县、乡三级联动的评议机制。通过深入开展“双评”活动,积极推动民政部门更好地履行依法维护和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生活权益,着力提高工作透明度,做到严格简化工作程序,提高效率和服务水平,统一推进,协调发展,进一步密切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联系,自觉接受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内强素质,外塑形象,努力塑造民政部门良好的社会形象。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依法行政的原则,根据民政方面法律、法规,规范民政行政行为。

2、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提高行政行为透明度,接受群众监督。

3、坚持以民为本、求真务实原则,重点突出与广大人民群众密切联系的工作。

三、评议内容

根据省、市行风评议的有关精神,结合我局实际和市委九届六次全会提出优化发展环境的要求,确定这次行风评议的内容如下:

(一)营造公正执法、依法行政的法制环境。市民政局作为59个参评单位之一,主要承担着《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婚姻法》、《收养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兵役法》等法律以及一系列法规、规章等的贯彻实施。通过“双评”,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要严格按照《行政许可法》等法律规定,正确行使权力、履行职责,做到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切实解决一些部门和单位存在的滥用职权、执法不公、不作为和乱作为的问题。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办事原则,规范执法行为,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制度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对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要规范管理,对国家已明令取消的收费项目要坚决制止,杜绝执法和管理中存在的“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现象,要认真落实“两错责任追究制”和“收支两条线”的规定。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执法体系。继续推进民政系统职能转变和管理创新,逐步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

(二)营造为民、便民、利民的服务环境。根据市委、市政府对“双评”活动的要求,结合民政部门的实际,我市民政系统主要有12项服务内容,即:救灾救济和最低生活保障服务;抚恤优待服务;退役士兵和军队离退休干部接收安置服务;社会福利和社区服务;区划地名管理服务;婚姻登记管理服务;殡葬管理服务;收养登记服务;老年人权益保障服务;福利企业管理服务;民间组织管理服务;村委、社区建设服务。全市各级民政部门要按照“群众利益无小事”的要求,把实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落实到优化发展环境中去,从群众最现实、最关心、最直接的利益入手,为群众诚心诚意办实事,尽心尽力解难事,坚持不懈做好事。以人民满意的部门为目标,建立服务承诺制,实行首问责任制,推行限时办结制,执行责任追究制和“一条龙”、“窗口式”服务工作机制,提高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树立以人为本,为民利民的执政理念和管理思想,革除制度性弊端,关注普通人权利,出台便民措施,在执法和管理中体现人文关怀,做到以民为本,为民服务。

(三)营造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廉政环境。端正党风,改进作风,优化环境,领导干部是关键。领导干部特别是部门、单位的“一把手”,要在行风建设和优化发展环境中弘扬求真务实的精神,以实际行动在本部门、本单位产生号召力和感召力。带头顾大局,办实事,比奉献;带头讲原则,讲党性,认真解决损害发展环境和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带头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严格执行各项政策法规;带头树立“我就是投资环境”、“我就是政府形象”的主体意识。始终把优化环境问题作为形象、发展、生存问题抓好抓实,自觉成为优化发展环境的“责任人”和“当事人”。要确立廉政就是环境,廉政就是效益的观念,逐步完善党内监督、法律监督、民主监督、群众监督制度,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铲除滋生腐败的土壤和条件,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突出抓好领导干部和领导班子的党风廉政建设,牢记“两个务必”,遵守中纪委提出的“四大纪律”和“八项要求”,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真正做到“为民、务实、清廉”。

四、评议方法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管业务必须管行风”的原则,构建市、县、乡三级联动,分级实施,条块紧密结合,纠、评、建相互促进的评议体系,采取问卷测评群众满意度和工作考核相结合的评议办法进行。测评和考核按百分制计算,具体考核办法如下:

(一)问卷测评。问卷测评占总分50分,内容要紧紧围绕优化“投资、法制、服务、廉政”等环境,根据各部门、各单位的工作特点,分类测评。问卷测评范围要本着“基层和群众为主”的原则,由局“双评”办组织进行,并按时间收回、统计、分类。

(二)工作考核。占总分50分,采取日常考核、综合考核、听取督查组意见相结合的办法,由局“双评”领导组组织进行。

五、实施步骤

在2003年“双评”活动和行风评议工作的基础上,分自查自评整改和考核评议总结两个阶段进行。实施步骤如下:

(一)自查自评整改阶段(2004年3月2日至8月20日)

自查自评阶段(2004年3月2日至4月5日)

1、各县(区)民政局和机关各科室、事业单位要把边查、边评、边改贯穿于行风评议的全过程。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深入开展“双评”活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扎扎实实地把这项工作引深下去。

2、要严格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在2003年自查、整改的基础上,进一步开门评议,寻找差距,改进工作,提升档次,深化行风建设。要联系实际,采取多种多样的评议办法,发放征求意见卡、召开群众代表、服务对象座谈会、民主生活会、监督员会等形式,认真地、有针对性地查找本部门、本单位存在的问题。

整改阶段(2004年4月6日至8月10日)

1、各县(区)民政局、机关各科室、事业单位要针对社会各界反映和内部自查出的行风问题,特别是结合评议内容查找出的实质性问题,进行认真梳理归类,成表成册,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内容,制定整改措施,明确领导责任,限时进行整改。对于能及时解决的问题,要立说立行;对于通过努力能解决的问题,要列出计划限时解决;对于涉及政策性的问题,要作出说明。

2、各县(区)民政局、机关各科室、事业单位的主要领导要设立《行风承诺》专栏,就各自重点解决的行评问题、采取的措施、建立的机制等做出公开承诺,接受群众咨询,受理群众投诉,并制定出《深入开展“双评”活动实施方案》和《解决重点问题整改方案》,于2004年4月10日前报局“双评”办。

3、整改内容:主要针对自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在整改方案中要列出影响优化发展环境和行风建设方面急需解决的2-5个实质性问题,在整改评议中予以重点解决,让服务对象真切感受到行评带来的实际变化和明显成效。

(二)考核评议总结阶段(2004年9月1日至10月10日)

市局“双评”领导组组织有关人员按照《实施方案》确定的评议办法,对全市民政部门、各科室、事业单位进行考核评议,考评结果要通过一定形式向干部职工公开后,于2004年10月10日前上报市“双评”办。

六、奖惩办法

根据市委、市政府要求,整个民政系统的“双评”活动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对局属各科室、各单位进行评优评差。凡评为最优的单位和科室,要给予表彰奖励。凡是被评为最差单位的要通报批评,并给予黄牌警告,责令期限整改,当年不能评为精神文明单位和先进单位;凡是在考核评比中拖了全局后腿、影响了大局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按干部管理权限进行处理,主要领导当年不能评为先进个人;县区管理的干部由市局向其党委、政府反馈评议结果,建议对其进行相应的组织处理。对有违纪违法问题的要立案调查,并报请有关部门批准,依据党纪政纪严肃处理。

七、组织领导

经局党组研究决定,成立民政系统“双评”活动领导组及办事机构。

市民政系统“双评”活动领导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王银河(局党组书记、局长)

常务副组长:王惠卿(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副组长:张俊和(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张宝珍(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王振飞(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胡金军(局助理调研员)

成  员:李计明(平定县民政局局长)

        高明远(盂县民政局局长)

王奎明(郊区民政局局长)

郑万泉(城区民政局局长)

        王前进(矿区民政局局长)

        武治学(开发区社会管理部部长)

        史振秀(市社会福利院党支部书记、院长)

        刘培华(市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党支部书记、所长)

        闫白玉(局党总支副书记、局优抚科科长)

        邢志明(局工会主席、局优抚科主任科员)

        石爱祥(市救助管理站党支部书记、站长)

        王蔼盈(市烈士陵园党支部书记、主任)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王惠卿兼任,副主任:郗小芬、李世旺、李政清,办公室成员:郗绯贵、李玉芳、辛艳艳。

八、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县(区)民政局、机关各科室、各事业单位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加快我市实施赶超发展战略、全面建设小康阳泉的高度来充分认识开展行风评议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行风评议工作摆到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目标管理,作为大事来抓。各部门、单位的一把手作为第一责任人,要增强自觉性和责任感,加强领导,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制。要在2003年“双评”活动的基础上,进一步充实、完善组织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确保“双评”活动顺利进行和健康发展。

(二)突出重点,务求实效。在“双评”活动中,评议是手段,整改是目的,创新创优发展环境,让服务对象满意是目标。要发扬“求真务实”的工作精神,避免因搞形式主义、走过场而失信于民。在“双评”活动中,要针对社会各界、广大人民群众对民政部门及各窗口单位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认真查找原因,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认真整改。特别是涉及低保对象、优抚对象利益的重点问题,要下大力气加以解决。通过整改,铲除腐败和不正之风滋生的土壤,切实解决严重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

(三)纠建并举,标本结合。在行风评议工作中,不仅要评议本部门、本单位的行风状况,还要分析产生不正之风的根源,针对问题,建立健全各项制度,落实各项有效措施,从机制、制度、管理上加以解决。要健全监督网络,完善监督手段,创新监督机制,形成监督合力。要讲究工作方法,遵循工作规律,注意抓典型、抓薄弱环节、抓查处、抓曝光。要严明纪律,严格程序,维护行风评议工作的公正性和严肃性。

各县(区)民政局、局属事业单位要迅速掀起“双评”活动高潮,要结合各自实际,成立相应的领导组及办事机构,各单位一把手为这次活动的第一责任人,要责成专人负责此项工作的贯彻落实,制定“双评”活动实施方案和解决重点问题整改方案,并及时将“双评”活动开展情况报市局“双评”办。

二○○四年三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