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泉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阳泉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08年4月11日阳泉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
阳泉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张仲马检察长所作的《阳泉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会议同意这个报告,决定予以批准。
会议要求,市人民检察院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坚持立检为公、执法为民,进一步发挥检察机关的职能作用,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构建和谐阳泉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