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泉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关于阳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2008年4月11日阳泉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
阳泉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张清副主任受市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托所作的 《阳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会议同意这个报告,决定予以批准。
会议要求,市人大常委会要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履行职责,为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为坚持改革开放、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加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作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