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阳泉市委、阳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阳泉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阳发[2001]30),设置阳泉市环境保护局,为正县级建制,是阳泉市人民政府主管环境保护工作的直属机构。主要职责是依照国家的法律和行政法规,对全市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监督管理,防治污染和其它公害,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与生态环境,促进经济和社会持续、协调、健康发展。截止2001年底,市环保局共有编制95人,其中局机关编制19人。局机关内设办公室(监察室)、法制监理科、环境管理科、规划与财务科、自然保护与科技科五个科室。领导班子成员6名,其中局长一正三副,一名纪检组长和一名总工程师。机关下属四个事业单位,其中全额事业单位两个,即:环境监测站和环境监理所;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两个,即:环境咨询服务中心和环境科研所。从全局看,大专以上学历占72%,大学本科占52%,在职研究生7人;领导班子中大学3人,大专2人,高中1人;科级干部中除1人是高中学历外,其他均为大专以上学历。从职称结构看,具有中级职称的占事业单位总人数的28%,具有初级职称的占61%。从政治面貌看,在职党员占总人数的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