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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阳泉市行政事业单位2008年办公自动化及印刷品协议供货采购招标公告的说明
阳泉市政府采购中心于2008年4月30日发布了“关于对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办公自动化及印刷品协议供货的招标公告”,此公告中规定的“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从业年限在三年以上”是指: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在办公自动化和印刷品经营业务中,连续三年以上从事招标公告所指业务。如遇公司名称变更、总公司设立新的子公司等情况,须持相关证明经阳泉市政府采购中心初审合格后,方可购买标书。 特此公告 阳泉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八年五月十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