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城市园林绿化方针、政策;
2、参与编制城市绿地系统规划;担负着市区主要绿地景点、小区、游园的规划设计和建设;
3、负责市属主要街道绿带、公园、游园等公共绿地的养护管理和服务工作;
4、负责城镇庭院绿化的计划、指导、检查工作;
5、负责城市园林绿化行业标准研究与编制;
6、受市建设局的委托负责城市绿化行政执法工作,审批砍伐树木申报手续以及对侵占绿地、
损坏
树木花草和园林设施等行为进行处罚;
7、负责全市古树名木的保护管理及科普教育宣传;
8、负责城市绿化苗木的生产和供应,承担保护、繁殖、研究珍稀和濒危物种的任务;
9、保护和改善城市生态环境,美化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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