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泉市煤焦领域反腐败专项斗争领导组办公室负责人关于集中整治阶段工作答记者问
来源:阳泉日报 作者: 录入时间:09-08-10 09:05:42
当前,我市煤焦领域反腐败专项斗争已转入集中整治阶段。为了使全市广大干部群众全面了解专项斗争工作进展情况,确保集中整治工作扎实推进,取得切实成效,记者专程采访了市煤焦领域反腐败专项斗争领导组办公室负责人。
问:请您简单介绍一下我市煤焦领域反腐败专项斗争工作整体进展情况。
答:我市煤焦领域反腐败专项斗争从去年9月份开展以来,各级党委、政府和各有关部门坚决贯彻市委、市政府和市专项斗争领导组关于开展专项斗争的各项部署和要求,紧密结合本县区、本部门和本单位的实际,高度重视,周密部署,方向正确,思路清晰,措施有力,取得了明显的阶段性成效。经过近一年的工作,专项斗争在全社会形成了比较广泛的共识,得到了人民群众的拥护和大力支持,工作所取得的进展和成效得到了全市人民群众的认可。截至今年6月底,全市共有232个单位、12275名个人进行了自我申报。其中有23个单位申报款项2311.85万元、109名个人分别申报款项66.22万元和价值19.26万元的烟酒礼品等实物;全市“581”账户进账65笔172.76万元,三项共计2570.09万元;全市各级专项办共清缴租借企业车辆23辆。全市已清缴入库各类欠缴漏缴资金80426.78万元,其中2009年1月至6月“回头看”期间增加清缴资金1290.12万元。市、县(区)入煤焦领域反腐败斗争过渡专户各类税费总计37819.80万元。各级专项办以“三个加大”为切入点全力查办案件,即坚持以宣传促举报、以主动出击找案源、以仔细排查已有线索求突破,进一步加大了案件线索排查力度;召开了案件协调会,统一思想,形成合力,对转办的案件进行跟踪督办,进一步加大了案件协调力度;明确市直相关职能部门及县(区)煤焦案件组办案任务,建立办案基地,配齐办案设施,对市专项办案组六个小组人员进行了调整优化配置,进一步加大案件查办力度。截至今年6月底,全市共受理举报72件次(其中包括省专项办转来10件),初核案件30件,立案23起,结案22起,受党纪处分30人,政纪处分53人,追究刑事责任13人。
问:集中整治阶段工作有哪些要求?
答:集中整治阶段工作是自查自纠工作的继续和深化,是确保专项斗争取得实效的重中之重和关键环节。开展集中整治工作,必须坚持“五个结合”,即:把集中整治工作同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紧密结合起来,同贯彻中央、省委和市委的有关政策有机结合起来,同中央宏观经济政策紧密结合起来,同促进全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有机结合起来,同推动煤炭资源整合、企业重组和实施关闭整顿工作紧密结合起来,通过“三个着力”,即:着力遏制煤焦领域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态势,着力规范煤焦领域的监管秩序,着力推进煤焦领域的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努力实现“五个一批”的目标(即:教育和挽救一批党员干部,纠正和解决一批突出问题,清理和追缴一批流失的资金,揭露和查处一批腐败案件,建立和健全一批规章制度),形成煤焦领域拒腐防变教育长效机制、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和权力运行监控机制,为促进我市煤焦产业健康发展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建设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
问:集中整治是整个煤焦领域反腐败专项斗争的重中之重,主要完成哪些任务?
答:重点完成三个方面的任务:
(一)突出重点,继续抓好十个方面清理整治工作
主要包括十个方面:
(1)集中整治资源审批等、行政初审方面存在的违规违纪违法问题;
(2)集中整治安全监管特别是私挖滥采、变相违法开采浅层煤(矿)、越层越界开采以及火工品、尾矿库监管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3)集中整治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能源基金)、采矿权探矿权价款、煤矿维简费、焦炭生产排污费、水资源补偿费等资金应收未收的问题以及管理、放贷、使用中存在的违规违纪违法问题。
(4)集中整治税费征缴中存在的违规减缓免税、应征未征造成税金大量流失的问题以及企业偷逃税等问题。
(5)集中整治煤焦销售票据多头发放、管理混乱、倒买倒卖、制假售假以及运销系统基层站点“收黑钱、放黑车”等问题。
(6)集中整治社会中介组织存在的违规问题。
(7)集中整治国有企业在资源整合、企业兼并重组、煤矿关闭整顿、矿业权出让托管、投资合作、招标投标、大宗设备采购、产品运销等事项中存在的暗箱操作、高价回购低价出卖、侵吞国有资产、违规经营牟利、收受贿赂等问题。
(8)集中整治乡镇、村办煤矿所有权和经营权监管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9)集中整治对煤焦企业的乱收费、乱罚款问题。
(10)集中整治党员干部入股办矿、为非法违法矿点充当“保护伞”,利用职权为配偶、子女、亲属和特定关系人谋取私利等问题。
(二)加大力度,严肃查处腐败案件
要把查办案件贯穿于集中整治的全过程。对应上述十个方面清理整治工作深入查处党员干部官煤勾结、权钱交易、索贿受贿、失职渎职等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力争突破一批有影响、有震动的大要案件。
坚持有案必查,敢于动真碰硬。对领导岗位和关键岗位发生的典型案件、群众反映强烈的重大案件、有严重违纪问题而拒不自查自纠的案件和边整边犯的顶风违纪案件,要列入查办重点,集中力量,严肃查处。要切实加强案件线索排查工作,注意从群众举报、集中整治以及资源整合、企业重组、关闭整顿中发现案件线索。要建立健全执纪执法机关联合查办案件的工作机制,形成整体合力,集中力量突破大要案件。对查办案件不力的地方和单位,要实行重点督办。对瞒案不报、有案不查和压案不批的,要严肃追究责任。同时要选择典型案件,进行深入剖析,教育广大干部,形成遏制腐败的高压态势。
(三)推进改革,建立健全煤焦领域反腐败制度
制度建设是今后专项斗争工作的重中之重,也是巩固专项斗争成果的重要环节。全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紧密结合实际,按照市专项办确定的十五个方面的制度建设任务,围绕增加工作透明度、强化权力制约监督、提高工作效率、创造良好发展环境的目标,积极推动和促进煤焦产业管理体制机制改革,构建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运行机制,建立健全煤焦领域反腐败制度,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当前要特别抓紧《阳泉市贯彻〈山西省惩治和预防腐败制度〉实施细则》的制定工作,特别要注意时效性,体现可操作性,适时出台制定一整套管用、适用的制度,建立有效惩治和预防煤焦领域腐败现象发生的制度体系和长效机制。
问:开展集中整治主要采取的工作方法有哪些?
答:一是要全面推进,突出重点。坚持分级负责、逐项整治、全面推进、突出重点的原则,把那些群众反映强烈、问题较多并且自查自纠不认真不彻底的地区、部门和单位作为重点,采取上下结合、跨地区、跨部门异地督察的方法,有效推动,重点整治。各县(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坚持从实际出发,着力解决已经暴露出来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二是要惩防并举,注重预防。要把惩治腐败抓得紧而又紧,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特别是大要案件,严惩腐败分子。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要针对专项斗争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加强教育、完善制度、强化督察、深化改革、改进作风,建立比较完善的拒腐防变教育长效机制、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和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努力从源头上遏制腐败,规范煤焦领域监管秩序,促进煤焦产业健康发展。
三是要依靠群众,把握政策。要高度重视和充分发挥群众的监督作用,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定期在媒体滚动播报举报电话、举报信箱和举报地址。制定奖励举报制度、鼓励群众举报。各县(区)、各部门和各单位要注意研究集中整治阶段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制定出台政策规定,指导专项斗争健康顺利进行。
四是要强化督察,严格问责。各级反腐败专项斗争领导组及办公室要把监督检查作为一项重要措施,切实推动集中整治工作深入开展。要注重面上督察与专项督察相结合,在抓好面上督察的同时,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切实抓好案件查办、资金清缴和改革推进等专项督察工作,实施重点突破,重点推进。要充分发挥派驻各县(区)、市直有关部门和单位联络员的作用,强化日常督察工作。要组织力量,适时开展明察暗访。通过督察,对问题较多、群众意见较大、工作不力的地区、部门和单位,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对领导不力、工作进展不快、严重影响全市整体工作的单位和个人实行严格问责。
问:集中整治阶段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情况复杂、社会敏感度高、工作难度大,如何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取得成效?
答:各级党委、政府、市直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切实加强对煤焦领域反腐败专项斗争的领导,按照市专项斗争的总体部署和具体要求,突出工作重点,强化具体措施,明确时间进度,落实工作责任,弘扬优良作风,抓好组织实施。各级领导干部要明确任务,强化责任,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努力做到思想教育到位、组织领导到位、任务分解到位、工作落实到位和保障条件到位。各级专项斗争领导组及办公室要根据集中整治的实际情况,调整人员,配强力量,加强管理,严格监督,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指导推动和组织协调作用。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全力抓好集中整治的各项工作特别是案件查办工作,力争突破一批有影响有震动的大要案件。各级政法机关和审计机关要积极参与集中整治工作。要注意发挥各级人大、政协的法律监督、民主监督作用。各级新闻媒体要做好舆论引导工作,切实营造有利于集中整治的环境和氛围。各县(区)要紧密结合实际,抓住突出问题,创新工作方法,推动集中整治工作深入开展。
一年来,全市煤焦领域和非煤矿山广大干部职工自觉服从全市工作大局,坚决贯彻省、市有关工作部署,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付出了艰苦的努力,取得了明显的工作成效。集中整治阶段工作任务更繁重,情况更复杂,因此,希望全市煤焦领域及非煤矿山的广大干部职工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为契机,继续发扬服从大局、敬业奉献的优良作风,克服金融危机等带来的各种困难和阻力,毫不放松、坚定不移地把煤焦领域反腐败专项斗争不断推向前进,为实施“三城同创”提供支持和保证,为实现我市统筹城乡、率先转型、全面崛起、富民强市目标做出更大的贡献。
希望全市煤焦领域的广大干部职工充分认识开展专项斗争的重要意义,继续积极投身本级、本部门和本单位的专项斗争工作。同时也热忱欢迎全市广大干部职工和人民群众积极支持和参与我市专项斗争工作,反映我市煤焦领域存在的各种问题,提供案件线索,案件一经查实,将根据涉案情况,按照市煤焦领域反腐败专项斗争《实名制举报奖励办法》给予重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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